(2022年4月28日)
北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
北流市统计局
2018年2月,北流市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示范项目,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零8个月,354个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8.3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北流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北流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1141.10公顷(467116.50亩,不含原20x细化调查的耕地)。其中,水田29157.42公顷(437361.30亩),占93.63%;水浇地6.85公顷(102.75亩),占0.02%;旱地1976.83公顷(29652.45亩),占6.3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219.79公顷(258296.85亩),占全市耕地的55.3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873.64公顷(88104.60亩),占18.8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966.01公顷(74490.15亩),占15.9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71.08公顷(16066.20亩),占3.4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010.58公顷(30158.70亩),占6.46%。
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26836.34公顷(402545.10亩),占86.18%,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耕地1426.55公顷(21398.25亩),占4.58%,粮与非粮轮作和林粮间作的耕地886.69公顷(13300.35亩),占2.85%,未耕种的耕地1991.52公顷(29872.80亩),占6.40%。
(二)园地50370.65公顷(755559.75亩)。其中,果园38984.93公顷(584773.95亩),占77.40%;茶园6.04公顷(90.60亩),占0.01%;橡胶园3.8公顷(57.00亩),占0.01%;其他园地11375.88公顷(170638.20亩),占22.58%。
(三)林地124945.97公顷(1874189.55亩)。其中,乔木林地102813.31公顷(1542199.65亩),占82.29%;竹林地7481.65公顷(112224.75亩),占5.99%;灌木林地6254.32公顷(93814.80亩),占5.01%;其他林地8396.69公顷(125950.35亩),占6.72%。
(四)草地2222.03公顷(33330.4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90.34公顷(1355.10亩),占4.07%;人工牧草地0.06公顷(0.90亩),占0.00%;其他草地2131.63公顷(31974.45亩),占95.93%。
(五)湿地24.95公顷(374.2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北流市的湿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内陆滩涂24.95公顷(374.25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3179.37公顷(347690.55亩)。其中,城市用地1995.50公顷(29932.50亩),占8.61%;建制镇用地2166.83公顷(32502.45亩),占9.35%;村庄用地17859.18公顷(267887.70亩),占77.05%;采矿用地636.35公顷(9545.25亩),占2.7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21.51公顷(7822.65亩),占2.25%。
(七)交通运输用地3924.82公顷(58872.30亩)。其中,铁路用地81.74公顷(1226.10亩),占2.08%;公路用地1985.33公顷(29779.95亩),占50.58%;农村道路1856.85公顷(27852.75亩),占47.31%;管道运输用地0.90公顷(13.50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425.5公顷(96382.5亩)。其中,河流水面2202.87公顷(33043.05亩),占34.28%;水库水面907.66公顷(13614.9亩),占14.13%;坑塘水面2162.66公顷(32439.90亩),占33.66%;沟渠1062.49公顷(15937.35亩),占16.54%;水工建筑用地89.82公顷(1347.30亩),占1.4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北流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