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我市“三调”工作历时3年,得到广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广西自然资源遥感院及广西地理信息测绘院的大力支持,收集了111.2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6.10万公顷(391.48万亩)。其中,水田16.27万公顷(244.02万亩),占62.33%;水浇地0.005万公顷(0.07万亩),占0.02%;旱地9.82万公顷(147.38万亩),占37.6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40万公顷(291.03万亩),占全市耕地的74.3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83万公顷(57.42万亩),占14.6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34万公顷(35.14万亩),占8.9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18万公顷(2.66万亩),占0.6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35万公顷(5.23万亩),占1.34%。
(二)园地6.43万公顷(96.47万亩)。其中,果园5.56万公顷(83.41万亩),占86.47%;茶园0.05万公顷(0.74万亩),占0.76%;其他园地0.82万公顷(12.32万亩),占12.77%。
(三)林地54.84万公顷(822.6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6.72万公顷(700.84万亩),占85.19%;竹林地1.46万公顷(21.89万亩),占2.66%;灌木林地2.20万公顷(33.06万亩),占4.02%;其他林地4.46万公顷(66.85万亩),占8.13%。
(四)草地1.05万公顷(15.69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001万公顷(0.01万亩),占0.09%;其他草地1.05万公顷(15.68万亩),占99.91%。
(五)湿地0.08万公顷(1.2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0.08万公顷(1.17万亩),占96.32%;沼泽地0.003万公顷(0.05万亩),占3.67%;森林沼泽0.00001万公顷(0.00015万亩),占比0.0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88万公顷(133.2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68万公顷(10.28万亩),占7.71%;建制镇用地0.90万公顷(13.56万亩),占10.17%;村庄用地6.78万公顷(101.67万亩),占76.28%;采矿用地0.36万公顷(5.35万亩),占4.0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6万公顷(2.42万亩),占1.81%。
(七)交通运输用地1.82万公顷(27.2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10万公顷(1.49万亩),占5.48%;公路用地0.81万公顷(12.12万亩),占44.46%;农村道路0.89万公顷(13.33万亩),占48.91%;港口码头用地0.02万公顷(0.31万亩),占1.12%;管道运输用地0.0005万公顷(0.01万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6万公顷(87.8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99万公顷(29.81万亩),占33.92%;水库水面1.11万公顷(16.75万亩),占19.06%;坑塘水面2.10万公顷(31.46万亩),占35.79%;沟渠0.53万公顷(7.93万亩),占9.03%;水工建筑用地0.13万公顷(1.94万亩),占2.2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提高。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基于“三调”成果,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违法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贵港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贵港市统计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