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统计局

  (2022年4月)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潮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在省级统一生产调查影像、统一初始调查数据库、统一调查举证软件、统一质量管控下,利用“互联网 调查”方法、运用无人机技术等方式,452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260254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陆地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8378.64公顷(27.57万亩)。其中,水田15056.09公顷(22.58万亩),占81.92%;水浇地2141.02公顷(3.21万亩),占11.65%;旱地1181.53公顷(1.77万亩),占6.43%。饶平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0.1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5034.97公顷(22.5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81.8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542.86公顷(3.81万亩),占13.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17.96公顷(1.08万亩),占3.9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6.10公顷(0.10万亩),占0.3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75公顷(0.03万亩),占0.09%。

  (二)园地57955.40公顷(86.93万亩)。其中,果园37700.59公顷(56.55万亩),占65.05%;茶园18485.79公顷(27.73万亩),占31.89%;橡胶园0.03公顷(0.45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1768.99公顷(2.65万亩),占3.05%。饶平县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63.12%。

  (三)林地156723.35公顷(235.0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50509.53公顷(225.76万亩),占96.04%;竹林地1981.16公顷(2.97万亩),占1.26%;灌木林地1466.59公顷(2.20万亩),占0.94%;其他林地2766.07公顷(4.15万亩),占1.76%。饶平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57.14%。

  (四)草地3235.64公顷(4.8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19公顷(32.85亩),占0.07%;人工牧草地2.60公顷(39.00亩),占0.08%;其他草地3230.85公顷(4.85万亩),占99.85%。草地主要分布在潮安区,占全市草地的49.91%。

  (五)湿地4902.91公顷(7.3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13.76公顷(0.02万亩),占0.28%;沿海滩涂4754.66公顷(7.13万亩),占96.98%;内陆滩涂134.49公顷(0.20万亩),占2.74%。湿地主要分布在饶平县,占全市湿地的98.1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033.15公顷(57.0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0582.83公顷(15.87万亩),占27.83%;建制镇用地10497.61公顷(15.75万亩),占27.60%;村庄用地15666.63公顷(23.50万亩),占41.19%;采矿用地655.06公顷(0.98万亩),占1.7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31.02公顷(0.95万亩),占1.66%。

  (七)交通运输用地5824.06公顷(8.7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60.03公顷(0.54万亩),占6.18%;公路用地3763.99公顷(5.65万亩),占64.63%;农村道路1624.82公顷(2.44万亩),占27.90%;港口码头用地71.26公顷(0.11万亩),占1.22%;管道运输用地3.96公顷(59.40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318.47公顷(43.9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072.66公顷(10.61万亩),占24.12%;水库水面3563.64公顷(5.35万亩),占12.15%;坑塘水面16238.54公顷(24.36万亩),占55.39%;沟渠1766.05公顷(2.65万亩),占6.03%;水工建筑用地677.58公顷(1.02万亩),占2.31%。

  二、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优化资源配置,力促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优化自然资源配置,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将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守住耕地保护目标和违法占用耕地情况作为刚性考核指标,落实党政同责。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调整适应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中心城区、县区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廊道的保护、利用与修复,构建“三山三链两水一湾”的生态安全格局,串联重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库等生态源地,搭建高效串联的市域生态网络体系,提升生态空间连通性。

  (三)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服务发展大局。以服务好“一轴两带”区域发展格局实现“四个打造”为重点,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三区三线”管控,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工改工”,保障实业产业、乡村振兴发展等用地需求,全面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四)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三调”成果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撑,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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