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永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新县自然资源局

  永新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永新县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调查人员上百名,共调查16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我省统一组织采购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0831.92公顷(46.25万亩)。其中,水田28801.21公顷(43.20万亩),旱地2030.71公顷(3.05万亩) 。澧田镇、象形乡、怀忠镇、芦溪乡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29.8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 20975.72公顷(31.46万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7160.9公顷(10.74万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2611.97公顷(3.92万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73.02公顷(0.11万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10.31公顷(0.02万亩)。

  (二)园地7843.48公顷(11.77万亩)。其中,果园1954.76公顷(2.93万亩),茶园163.69公顷(0.25万亩),其他园地5725.03公顷(8.59万亩)。种植园地主要分布在怀忠镇、高桥楼镇、澧田镇、象形乡,占全县种植园地的48.29%。

  (三)林地152079.82公顷(228.1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2370.56公顷(183.56万亩),竹林地7380.11公顷(11.07万亩),灌木林地3819.06公顷(5.73万亩),其他林地18510.09公顷(27.77万亩)。三湾乡、龙源口镇、象形乡、坳南乡等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39.02%。

  (四)草地2351.48公顷(3.53万亩)。其中,其他草地2351.48公顷(3.53万亩)。澧田镇、芦溪乡、坳南乡、象形乡、莲洲乡、怀忠镇等6个乡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52.57%。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354.14公顷(17.03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581.54公顷(2.37万亩),村庄用地9118.55公顷(13.68万亩),采矿用地528.08公顷(0.79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5.97公顷(0.19万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4047.00公顷(6.0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14.54公顷(0.17万亩),公路用地1325.5公顷(1.99万亩),农村道路2606.29公顷(3.91万亩),管道运输用地0.67公顷(0.001万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258.24公顷(12.38万亩)。全县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澧田镇、高桥楼镇、象形乡、龙源口镇、怀忠镇,占全县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8.7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推进“三调”成果部门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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