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我区“三调”工作在北仑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调查两个阶段,全区共调查完成43927个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048.89公顷(105733.35亩)。其中,水田5842.87公顷(87643.05亩),占82.89%;旱地1206.02公顷(18090.30亩),占17.11%。耕地主要分布在柴桥街道、小港街道、白峰街道,占全区耕地的45.00%。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7048.89公顷(105733.35亩),占北仑区耕地的1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479.55公顷(82193.25亩),占全区耕地的77.7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26.80公顷(10902.00亩),占10.3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75.48公顷(7132.20亩),占6.7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55.57公顷(5333.55亩),占5.0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49公顷(172.35亩),占0.16%。
(二)园地3481.69公顷(52225.35亩)。其中,果园907.96公顷(13619.40亩),占26.08%;茶园620.75公顷(9311.25亩),占17.83%;其他园地1952.98公顷(29294.70亩),占56.09%。园地主要分布在柴桥街道、大碶街道、春晓街道,占全区园地的58.75%。
(三)林地23169.02公顷(347535.30亩)。其中,乔木林地19540.53公顷(293107.95亩),占84.34%;竹林地1106.07公顷(16591.05亩),占4.77%;灌木林地515.52公顷(7732.80亩),占2.23%;其他林地2006.90公顷(30103.50亩),占8.66%。林地主要分布在大碶街道、春晓街道、郭巨街道,占全区林地的53.79%。
(四)草地1170.00公顷(17550.00亩)。均为其他草地,全区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梅山街道、郭巨街道、春晓街道,占全区草地的77.83%。
(五)湿地1787.23公顷(26808.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沿海滩涂1701.64公顷(25524.60亩),占95.21%;内陆滩涂85.59公顷(1283.85亩),占4.79%。湿地主要分布在梅山街道、春晓街道、新碶街道,占全区湿地的60.9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861.90公顷(267928.50亩)。其中,城市用地13503.35公顷(202550.25亩),占75.60%;村庄用地3898.90公顷(58483.50亩),占21.83%;采矿用地297.80公顷(4467.00亩),占1.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1.85公顷(2427.75亩),占0.9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新碶街道、大碶街道、小港街道,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9.51%。
(七)交通运输用地3924.80公顷(58872.00亩)。其中,铁路用地125.21公顷(1878.15亩),占3.19%;轨道交通用地27.90公顷(418.50亩),占0.71%;公路用地1636.4公顷(24546.00亩),占41.69%;农村道路622.64公顷(9339.60亩),占15.86%;港口码头用地1499.55公顷(22493.25亩),占38.21%;管道运输用地13.10公顷(196.50亩),占0.34%。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郭巨街道、梅山街道、新碶街道,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43.5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32.65公顷(45489.75亩)。其中,河流水面1368.62公顷(20529.30亩),占45.14%;水库水面427.07公顷(6406.05亩),占14.08%;坑塘水面754.00公顷(11310.00亩),占24.86%;沟渠107.11公顷(1606.65亩),占3.53%;水工建筑用地375.85公顷(5637.75亩),占12.3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小港街道、梅山街道、春晓街道,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9.6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全面提升生态品质。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