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 5.95 / /

  生态

  文化 26 升金湖湿地科普研学基地

  建设 在金寺山林场建设科普研学中心(包括食宿、娱乐服务以及等森林康养)。在升金湖部分,开展部分圩畈退田还湖,退化区域湿地系统恢复;环湖生态旅游公路改建提升,湖滨绿道以及休憩设施建设,湖区绿化工程、堤防工程、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环湖标识系统建设;迁徙水鸟救护保育功能区、湿地科学馆、水生植物园、生态环境教育中心、湿地水禽科研中心、观鸟平台、科考服务中心等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 2.4 2022~2025 林业局

  27 周氏家风文化旅游综合体 建设周氏家风研学馆、国学书院、演艺剧院、游客接待中心、修缮周氏宗祠,配套基础设施提升: 充分利用三条岭文旅资源,改造高端民宿、音乐酒吧、书屋、特色餐饮等,打造儿童游乐区及农事体验区,开发岭上特色资源,打造环线休闲观光、登山体验区 2.92 2022-2030 县文化和旅游局

  28 尧渡老街历史街区修

  复与保护项目 重点实施老街1.5公里范围内古民居建筑的整治、修缮,其中一类保护44幢,二类保护92 幢,文保单位8幢;梳理塑造老街历史空间环境,改造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 1.04 2022~2025 住建局

  29 生态文明宣传工程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0.01 2022~2025 县委宣传部

  30 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工程 对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培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0.01 2022~2025 县委组织部

  合计 6.38 / /

  11.2效益分析

  11.2.1经济效益

  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释放更多的环境容量空间,进而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生态环境缓冲量。项目的实施,将为辖区安全发展提供了保障,提高了招商引资的竞争力,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东至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就业条件和更好的收入待遇;有效促进传统低效率行业的升级改造,进而提升经济发展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形成绿色化、生态化、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在区域内的培育、发展及集聚,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11.2.2社会效益

  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实施,将极大的改善东至县生态环境面貌,提升东至县形象,增加东至县发展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为东至县发展注入新活力,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支撑东至县奋力崛起,加快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通过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度和综合环境质量,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构建更为宜居的绿色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从多方面转变全社会对环境与发展之间相互的传统观念,平衡资源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提升公众的自主环保意识和整体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转型,弘扬生态环保意识形态,形成生态环保思想和文化的普及。

  1.2.3生态效益

  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包含了生态制度、环境、经济、生活、文化等方面的工程实施,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对于全县范围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镇域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和应急水平的提升、保障整体生态系统安全的意义重大。同时通过提高环境资源利用率、提升生态功能区价值、保障生态安全空间布局、优化生态系统、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等作用,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础。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12.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在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当中要明确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切实加强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明确政府各级部门的权力和义务,做到权责明确。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领导组下设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全面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所涉及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筹措、检查指导、考核迎检等工作。乡镇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逐步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创建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会议和全体会议,总结阶段性进展,检查督促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完善以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加的督办组,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市民作为特约监督员,参与有关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建设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

  12.2加强监督考核,推进规划实施

  构建生态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维护环境执法的权威性,加大环境违规违法的处罚力度,改变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要求,并建立红线区管护问责制度、生态准入制度、生态监察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资金保障制度等配套制度,执行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基本形成“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建立东至县生态补偿基金,重点支持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饮用水源保护、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等领域。

  健全严格的生态监管体系和监察制度。按照资源管理与行业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资源环境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政府应建立定期向人大和政协报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的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进行。制定生态创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和管理办法;成立乡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增强协调、指导与服务能力;建立长效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考核办法,对年度考评先进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在综合评比最后得分的基础上适当加分,进一步调动和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2.3加快资金统筹,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财政支持来源,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生态项目进行设备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允许经营生态建设项目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权、林地使用权等作抵押进行贷款。实施财政贴息贷款、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等优惠政策;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降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投资进入门槛和经营成本,调动全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加强社会资本引导,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发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作用,推进融资模式创新。推行eod项目合作模式,以及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bot、bt、tot等项目建设模式,充分运用各类金融工具,调动全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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