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住房需求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十四五”时期是泰州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奋力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50号)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泰政发〔2021〕18号)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泰州市区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范围为泰州市区范围,涉及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镇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开展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有效改善了我市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在实现“住有所居”的基础上逐步迈向“住有宜居”。

  1.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我市建立起涵盖租金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的“5 1”住房保障体系。市区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房5731户,发放租金补贴863户,342.46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66个,涉及36806户,改造面积864.39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13个、15036套、239.26万平方米。制定《泰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17〕43号),在全国首创“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体系”,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截至2020年年底,市区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为28.33%,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水平指数全省排名第三,发展指数全省排名第四,基本住房保障满意度全省排名第一。

  2.房地产市场运行稳中有进。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精准施策,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逐年提高,从125.45亿元增加到274.93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均呈上升趋势,房地产业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商品住宅供应面积1292万平方米,成交面积1539.59万平方米,供需基本平衡。截至2020年年底,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约6.9个月,处于合理区间。大面积、改善性户型已成为主流需求。2020年,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55平方米,居全省第一。

  3.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8〕126号),通过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供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住房租赁消费,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元化的住房租赁需求。切实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建设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立中介机构信用体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截至2020年年底,市区租赁房源约7万套,租金均价达18.5元/月•平方米。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制定《泰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市区改造老旧小区141个,总建筑面积880.2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82581户。城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宜居水平显著提升。

  5.住房建设品质有效提升。制定《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0〕49号)等政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数字建造新技术应用普及,实施“绿色建筑 ”工程,促进装配式建筑、bim应用、海绵城市等技术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推动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市区新增装配式住宅358.2万平方米,成品住宅193.72万平方米,绿色居住建筑899.55万平方米,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100%,二星级绿色建筑占比约5.47%。深入推进“宜居住区”建设,引导新建高品质居住区,满足城市居民多元化的现代生活服务需求,力求让居民实现生活、出行、就医、健身、文化、娱乐等全方位的舒适和便捷。2018-2020年,我市创建“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项目总计33个,新建小区居住品质不断提升。

  6.物业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地方立法,制定地方法规《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建立了“统筹协调在市、责任落实在区、工作推进在街道(乡镇)、解决问题在社区(村)”的四级物业服务管理体系,该项工作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推广。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出台《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泰建党发〔2020〕20号),在全省率先实行“党建 物业服务”星级评价机制,创成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省级示范点8个、市级示范点40个。打造“泰优居”智慧物业平台,物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年底,市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82家,从业人员19194人,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项目473个、面积5868.76万平方米,总体物业服务覆盖率达90%。

  7.公积金惠民生作用增强。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渠道,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截至2020年年底,市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263.89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71.18亿元,归集余额92.7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1086户,贷款额达194.77亿元,贷款余额90.03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逐年回落,2020年已降至97.11%,较上年同期下降5.13个百分点。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提前完成公积金八项业务“跨省通办”事项,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40余项业务线上办理,简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手续,方便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8.房屋安全管理稳步推进。制定地方法规《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房屋安全责任,对及时发现和治理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关键作用。严格落实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责任,2020年实施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市区共排查房屋6.9万余栋、17073万平方米,发现并治理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19栋、7.63万平方米,治理完成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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