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促进京津冀三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加强京津冀区域产业互联、政策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场景共用,加快培育“研发总部 制造基地”高精尖产业集群,协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链创新链。支持保定市与北京、天津联动发展,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区,瞄准北京、天津、深圳等地的高端创新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北京、深圳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科协以及清华、北大、信通院等创新“发动机”常态化对接,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承接平台和高水平中试基地,共建一批重点科技园区,争取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国家队”在保定布局,与中科协一起办好创新驱动论坛,全力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市建设。
第三节 构建京雄保协同创新发展新格局
以打造雄安协同保障高地,坚决保障雄安新区的要素支撑为统领,对接中央在雄安新区有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雄安大学等重大创新战略部署,完善创新要素流动机制、创新平台共建机制和创新成果共享机制,构建雄安—保定创新生态圈。支持保定市与雄安新区共同建设产业协作示范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形成“雄安研发设计、保定生产制造”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链和创新链。推动京雄保技术市场一体化,共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完善配套政策及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打造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果转化的首选承接地,推动形成“北京研发、保定转化,雄安创新、保定先行”新格局。
第四节 推动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
抢抓国家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机遇,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推进深度军民融合,积极争取河北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依托保定高新区、涞水经济开发区、易县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园区,以及凌云、乐凯、风帆、天威、立中等“军民结合产学研用示范平台”,发挥重点军工单位辐射带动作用,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航空航天、能源动力、光学材料等产业,全面推进军民融合产业聚集发展。以做强军工、发展“军转民”、培育“民参军”为抓手,积极培育军民融合企业,推进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促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通用技术转移,定期发布“军转民”“民参军”技术产品推荐信息,加快形成“以军带民、以民促军、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积极推动“军转民”试点,实施一批军转民项目,建设国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京津冀区域中心。
第五节 深化科技创新合作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强对国际学术组织、产业组织、国际知名企业等全球高端产业要素的吸引,加快对接全球创新网络体系,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加强产业创新国际合作,与沿线国家共建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平台,支持跨国公司、研究机构在保定市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驻保高校、科研机构、有条件的科技园区和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产业园区,强化企业产业创新发展全球竞争力。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促成国际技术转移和产业化项目在保定市落地,对国外高校、院所、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在保定市实施产业化的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构建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新格局。深化部市、院市、校市合作,全面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扎实推动合作双方合理布局、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快完善厅市会商机制,加强合作资源、政策工具和资助渠道的统筹衔接。积极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创新资源聚集区建立合作关系,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领先科研优势和发展潜力的重大战略性创新力量。
第三章 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塑造创新发展新优势
以全面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不断增强县域科技创新实力,着力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依靠科技创新塑造城市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保定市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加快打造“创新保定”和“人才保定”,努力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认真对照国家创新型城市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借鉴深圳、广州、杭州、南京、武汉等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补齐在创新人才、原始创新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短板,立足优势领域和产业发展特色,全力做强做优创新平台、创新主体、创新环境,持续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构建具有保定特色的创新生态体系,积极探索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带动示范模式。
第二节 推动县域科技创新提档升级
加快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和宣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建立健全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完善县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升级,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主导产业需求为导向,按照“一县(市、区)牵一校”的原则,推动与驻保高校优势学科的对接,引导企业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建设,探索校企合作典范。全力支持创新型示范县、区和创新型示范乡镇建设,“十四五”期间,打造3-5个省级科技创新示范县。
第三节 推进高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鼓励保定高新区与石家庄、唐山、承德、燕郊等国家高新区争比进位,提升保定高新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高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托保定高新区,大力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汽车产业、电力智造产业、数据服务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建设支撑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发展,全力打造京津冀一流科技园区。引导高新区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突出产业聚集和集群发展,加快分散生产性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为企业入驻提供良好环境,全面提升高新区能级和质量效益。支持高新区企业加大与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的开放合作力度,在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