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庄通航小镇项目

  段甲岭生态休闲农场项目

  主题创意农庄项目

  杨庄榛果园项目

  皇庄设施农业基地项目

  桥河非遗民俗村项目

  第五章 共建共享 提升公共服务新水平

  对接通州标准,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丰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做好文旅公共服务空间“双进入”和功能“双融合”工作,积极布局文旅公共服务领域“新基建”,实现文旅公共服务从数字化到智慧化的跃升,提升旅游吸引力、文化自信力,推动文化旅游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一)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

  依据《廊坊北三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对接通州标准持续发力,按照构建“一核心、四组团”区域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补充提升公共文化设施,逐步缩小与通州的梯度差。东市区重点补充美术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便于开展丰富的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现有博物馆建设水平。西市区重点补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演艺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加快推进中央美术学院燕郊校区艺术图书馆、美术馆、国际交流中心项目建设,打造综合性文化广场,改善西市区无大型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现状。完善总分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软硬件建设水平,并纳入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便利化,力争三河市博物馆达到国家二级水平。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达到160平方米。

  (二)提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效能

  继续推进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标准化建设,提高标准化达标率。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提高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单独设置率,完善功能分区,有条件的村街可建设村史馆、展厅、文化超市等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不少于3名以上编制人员、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提供1名以上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保障所需经费、开展业务培训、按要求对公众免费开放。到2025年,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100%,其中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单独设置率达到80%,达到评估定级标准,达到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标准。

  (三)创新发展文化设施旅游功能

  积极做好文旅公共服务空间“双进入”和功能“双融合”工作,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丰富旅游功能,增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服机构的休闲旅游功能,实施场馆旅游化建设工程,增设专门文创产品展销和专门旅游咨询功能板块。推动公共文化机构走出去开展“嵌入式”服务,积极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资源进入旅游设施和景区。探索文旅融合集聚地,形成“公共文化服务 旅游服务”的双融合发展模式。

  二、加大公共文化惠民力度

  (一)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利用,持续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 、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健全免费开放项目,明确免费开放服务内容,完善免费开放规章制度,建立免费开放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知情权,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实行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主题服务,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利用率。

  (二)丰富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

  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以及特殊群体倾斜,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安排文化惠民活动,吸引群众积极参与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定制,提供精准专业的“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构建文化惠民新模式。持续办好贺新春、文化下乡、彩色周末、民星大舞台、主题书画影展、京东大鼓书馆等品牌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活动。

  (三)加大文化艺术教育普及力度

  鼓励开办老年文化艺术课堂,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和展演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保护力度,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和歌曲,开展文化艺术普及活动,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举办“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文化节”等文化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艺术创作。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进社区等丰富多样的公益性文体惠民活动。

  三、加快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一)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

  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事业领域,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或具体购买目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促进政府自身运作方式的改革,减轻政府压力,提高政府管理和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效率。探索并完善服务外包、公开竞标、项目授权、财政补贴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一批公共文化场馆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整体或部分项目。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健全政策措施,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扶持,营造平等准入的发展环境,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和促进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加强宣传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舆论氛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参加京津冀及河北省公共文化产品推介洽谈会,促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结构,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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