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质找矿取得较大突破

  加强优势矿种和可供开采矿产地的勘查,营造良好的商业性勘查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对优势矿产开展风险勘查。到2025年,预期发现大中型矿泉水矿产地3处,新增资源量3000立方米/日,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5年,全县矿山数量控制在25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2%。建筑用砂开采总量由2020年的0增加到2025年的81万立方米;玻璃用砂开采总量由2020年的0增加到10万吨。

  4、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取得较大进展

  坚持“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深化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新建玻璃用砂矿山1个、建筑用砂矿山24个。新建矿山完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勘查调控方向:根据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结合成矿地质条件和已发现矿产的主要特征,确定勘查重点及方向,加快推进浮石、矿泉水等2个矿种地质勘查。

  开采调控方向:根据本县矿产资源禀赋条件与经济建设需求,鼓励开采玻璃用砂矿产,科学调控建筑用砂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禁止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开采。

  管理措施: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管控要求,对于重点勘查的矿种,要加大勘查投入力度,保障勘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重点开采的矿种,要严格准入管理,规模化开采,提高生产技术、设备、工艺及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对于禁止开采的矿种,杜绝一切勘查开采活动,落实部门联动执法监察,对于违法违规的开采行为,在认定违法事实后,及时移交具有执法权的部门进行查处。

  2、勘查开采规划分区

  勘查规划区块:落实市级浮石、矿泉水2个矿种9个勘查规划区块,勘查面积23.4平方千米。

  3、勘查开采分区管理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措施。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勘查投资主体。合理安排探矿权投放总量,优先考虑高风险重点矿种的勘查。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在未设置勘查规划区块的区域,确需投放探矿权,须经过严格论证,按程序报批。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措施。采矿权设置区划应保持矿体的完整性,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开采主体,新设采矿权应与开采规划区块基本相符。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具备规划准入条件的,依法依规设置采矿权。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克山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相关产业布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要求,重点打造矿泉水、浮石、玻璃用砂、建筑用砂等产业重要发展区域。

  河北乡、古城镇、北兴镇矿泉水勘查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饮用水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矿泉水的勘查力度,以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服务乡村振兴。

  北兴镇浮石勘查区。推进浮石的找矿进程,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

  西联乡玻璃用砂供给区。合理开发玻璃用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建筑用砂供给区。适度开采北兴镇、西城镇、河北乡等乡镇的建筑用砂,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2、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矿业布局优化调整。持续稳定推进地质勘查工作,进一步调整勘查重点和优化工作布局,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大找矿力度,落实上级布置的勘查、开采指标,划定三类矿产开采区,优化矿山地质环境,整体推动矿业布局优化。

  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以调整优化矿山规模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改进开采技术与工艺为主要内容。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方式和手段,加大矿山整合力度,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资金投入,引进和改进开采技术和工艺,提高矿山企业竞争能力。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实现:规模结构合理、产品结构符合市场需求、开采技术工艺先进的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方向。抓住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遇,实现矿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制度,发展矿业低碳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利用方式优化升级。

  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实现矿业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从而实现矿业经济转型升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落实相关的改革措施,降低企业制度性风险;企业要在努力寻找低成本生产要素的同时,落实产业制度,推进创新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发展低碳经济,利用资源优势,坚持优矿优用,依托玻璃用砂、建筑用砂的开发利用,发展基础设施相关产业,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五、矿产资源开发与合理利用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主线,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全县矿产资源开采实行总量调控。规划期内预期年开采矿石量88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砂81万立方米,玻璃用砂7万立方米(10万吨),矿山数量控制在25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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