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致力提升“红”“绿”品牌价值,让老区优势更为彰显

  坚持“红”“绿”交相辉映、融合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打造红绿品牌及价值转化全国标杆。

  1.打响红色圣地品牌。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系统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龙岩段)、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保护利用等项目建设,举办纪念毛泽东才溪乡调查90周年活动、红色金融高峰论坛,以红色文化培根铸魂。全面对接落实中央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1 n x”政策体系,用好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平台,滚动实施对口支援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攻坚20个“重中之重”试点示范项目,着力突破一批“援县促市”事项。推动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大力培育红色旅游产业。促进红色教育培训规范有序发展,突出抓好古田干部学院二期、古田国防教育培训基地等项目建设。加速红色文创产品孵化,推出红色文艺精品,开展红色故事“赴榕进京”宣讲,提高闽西红色文化影响力。同时,深化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龙岩洞、漳平奇和洞、上杭恐龙足迹群化石等重要遗存保护利用。

  2.擦亮绿色生态名片。坚持“山水育城、城享山水”,统筹山水生态要素,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山水资源利用等项目,打造“山水龙岩”品牌。以“三山两江一湖”为重点,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让山更青水更美。高标准建设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雨污分流等综合整治,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确保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100%。高水平推进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滚动实施一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综合治理、煤矸石综合整治等项目。加强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存量危废清库减存,推进已填埋生活垃圾再处理,争取列入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谋划建设中心城区幸福水系,加快实施一批水库防洪、水景观、水生态治理等项目,打造美丽幸福河。实施国土绿化提升等“六大行动”,开展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林害生物防治。实施超低排放和产业园区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争创省级以上绿色制造示范单位5家。

  3.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和林改“武平经验”,加快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龙岩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争创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加大固碳增汇模式和关键技术探索,建设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gep核算应用,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用水权等有偿使用和转让试点。加大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推行天然林补偿补助等生态资产权益抵质押贷款,推广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碳汇指数保险等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供给标准体系,推进“生态 ”产业规模化经营,更好实现生态产品溢价增值。

  (三)致力扩大双向开放合作,让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坚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形成一批具有老区特色的标志性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1.推进“老区 湾区”“老区 特区”深度合作。积极融入国家区域战略布局,深化拓展与广州市对口合作,建立完善高层互访、部门交流、区县对接等机制,推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多层次实质性合作。加快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构建“1 8”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推行“飞地经济”等合作新模式,主动承接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产业辐射,努力打造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深化与厦门山海协作,谋划推进厦门龙岩中心等标志性区域合作项目。

  2.建设近海开放型经济城市。主动融入“一带一路”、rcep市场,发挥陆地港优势,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中塞“两国双园”等项目建设,争取中欧班列(红古田号)纳入国家图定班列,推动更多本地特色产品拓展海外市场,大力稳外贸、扩出口。深度融入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大力发展海洋岩土、临港制造、海工装备等产业。精心办好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文旅产业发展大会等经贸活动。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持续打响“海峡客家”、“大陆阿里山”品牌,支持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龙岩样板。

  3.打造区域物流和供应链中心。着力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确保龙龙铁路龙岩至武平段建成通车,龙岩新机场、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开工建设,加快潮南高速(龙岩段)、福州至龙岩高速、汀江航道等项目前期,力争赣龙厦高铁列入国家规划。加快铁山、红坊、蛟洋物流集聚区建设,支持公路港做大零担物流、电商物流,培育网络货运、多式联运“一单制”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本土物流企业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新增国家4a级物流企业2家以上。支持“链主”企业建立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发展主辅分离、服务型制造。支持上杭铜产业数字化智慧供应链平台建设,打造区域单品类集散地。

  4.打造区域高标准市场体系示范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区域通办、智能办等政务服务迭代升级。推行“标准地 承诺制”改革,实现“拿地即发证、交地即开工”。全面加强工业用地管控,细化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确保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通过国家验收。常态化开展政银企担对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探索“政府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龙头企业”合作新模式,积极引进股权投资机构落户我市。探索金融服务共同富裕新路径,支持上杭争创省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试点县。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争新增2家上市企业。建立涉企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发挥政企直通车、惠企政策平台等作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轻装前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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