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8日)

  兰州市西固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

  兰州市西固区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兰政发〔2017〕69号)、《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西政发〔2018〕9号)要求,兰州市西固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3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西固区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23948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480.24公顷(52203.6亩)。其中,水浇地1264.23公顷(18963.45亩),占36.33%;旱地2216.01公顷(33240.15亩),占63.67%。金沟乡、四季青街道、河口镇、达川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71.8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73.52公顷(10102.80亩),占全区耕地的19.3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47.83公顷(6717.45亩),占12.8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48.18公顷(8222.70亩),占15.7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25.59公顷(10883.85亩),占20.8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85.12公顷(16276.80亩),占31.18%。

  (二)种植园用地1371.78公顷(20576.7亩)。其中,果园1308.36公顷(19625.4亩),占95.38%;其他园地63.42公顷(951.3亩),占4.62%。东川镇、河口镇、达川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园地的52.47%。

  (三)林地2735.76公顷(41036.4亩)。其中,乔木林地561.19公顷(8417.85亩),占20.51%;灌木林地547.01公顷(8205.15亩),占20.00%;其他林地1627.56公顷(24413.4亩),占59.49%。金沟乡、新城镇、东川镇、西柳沟街道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67.06%。

  (四)草地16348.36公顷(245225.4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河口镇、新城镇、西柳沟街道,占全区草地的69.28%。

  (五)湿地69.82公顷(1047.3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62公顷(9.3亩),占0.89%;内陆滩涂69.09公顷(1036.35亩),占98.95%;沼泽地0.11公顷(1.65亩),占0.16%。湿地主要分布在达川镇、河口镇以及陈坪街道,占全区湿地的68.6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051.81公顷(90777.15亩)。其中,城市用地3262.5公顷(48937.5亩),占53.91%;建制镇用地703.83公顷(10557.45亩),占11.63%;村庄用地1350.46公顷(20256.9亩),占22.31%;采矿用地45.73公顷(685.95亩),占0.7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89.29公顷(10339.35亩),占11.39%。

  (七)交通运输用地1361.69公顷(20425.35亩)。其中,铁路用地254.46公顷(3816.9亩),占18.69%;轨道交通用地18.24公顷(273.6亩),占1.34%;公路用地667.12公顷(10006.8亩),占48.99%;农村道路340.83公顷(5112.45亩),占25.03%;管道运输用地81.04公顷(1215.6亩),占5.9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54.5公顷(14317.5亩)。其中,河流水面794.68公顷(11920.2亩),占83.26%;坑塘水面86.64公顷(1299.6亩),占9.08%;沟渠34.29公顷(514.35亩),占3.59%;水工建筑用地38.89公顷(583.35亩),占4.07%。河口镇、西柳沟街道、新城镇、东川镇、达川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81.03%。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区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区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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