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25日)

  辰溪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辰溪县自然资源局

  辰溪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辰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县政府常务会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1:2000和1:5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互联网 ”、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118807个,平均密度60个/平方公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先后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级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32595.05亩(28839.67公顷)。其中,水田405734.25亩(27048.95公顷),占比93.79%;旱地26860.8亩(1790.72公顷),占比6.21%。另外还有6049.05亩(403.27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4639.05亩(309.27公顷),旱地1410亩(94公顷)。总体来看,耕地面积较多的有潭湾镇、安坪镇、锦滨镇、孝坪镇、火马冲镇、大水田乡、辰阳镇、仙人湾瑶族乡等乡镇,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6.76%。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6324.4亩(3754.96公顷),占比13.0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0680.8亩(5378.72公顷),占比18.6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2942.55亩(14196.17公顷),占比49.2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6945亩(4463公顷),占比15.4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702.3亩(1046.82公顷),占比3.63%。在城镇村庄范围内的耕地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65.75亩(51.05公顷);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43.1亩(89.54顷);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707.2亩(180.48公顷);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92.7亩(66.18公顷);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0.3亩(16.02公顷)。

  (二)园地231058.65亩(15403.91公顷)。其中,果园114881.25亩(7658.75公顷),占比49.72%;茶园704.1亩(46.94公顷),占比0.3%;其他园地115473.3亩(7698.22公顷),占比49.98%。总体来看,园地面积较多的有辰阳镇、孝坪镇、船溪乡、火马冲镇、锦滨镇、柿溪乡、潭湾镇等乡镇,占全县园地的59.23%。

  (三)林地1963440亩(13089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789815.45亩(119321.03公顷),占比91.16%;竹林地18935.55亩(1262.37公顷),占比0.96%;灌木林地33342.45亩(2222.83公顷),占比1.70%;其他林地121346.55亩(8089.77公顷),占比6.18%。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47066.1亩(3137.74公顷),根据有关要求,省里将对这类土地单独进行管理。总体来看,林地面积较多的有辰阳镇、田湾镇、安坪镇、孝坪镇、潭湾镇、火马冲镇、大水田乡、修溪镇等乡镇,占全县林地的55.82%。

  (四)草地3687.75亩(245.85公顷)。均为其他草地。总体来看,草地分布较多的有长田湾乡、潭湾镇、仙人湾瑶族乡、辰阳镇、锦滨镇、安坪镇、孝坪镇等乡镇,占全县草地的62.99%。

  (五)湿地6399.6亩(426.64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只有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6399.6亩(426.64公顷)。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辰阳镇、孝坪镇和锦滨镇等乡镇的沿河地带,占全县湿地的75.9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012.4亩(9134.16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32248.05亩(2149.87公顷),占比23.54%;村庄用地97234.8亩(6482.32公顷),占比70.97%;采矿用地6661.5亩(444.10公顷),占比4.8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68.05亩(57.87公顷),占比0.63%。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多的有辰阳镇、火马冲镇、安坪镇、锦滨镇、潭湾镇等乡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8.30%。

  (七)交通运输用地35082亩(2338.8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505.45亩(167.03公顷),占比7.14%;公路用地13109.4亩(873.96公顷);占比37.37%;农村道路19458.9亩(1297.26公顷),占比55.47%;港口码头用地8.25亩(0.55公顷),占比0.02%。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共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2.8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1903亩(7460.2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1057.4亩(2737.16公顷),占比36.69%;水库水面51493.8亩(3432.92公顷),占比46.02%;坑塘水面11830.8亩(788.72公顷),占比10.57%;沟渠5466.3亩(364.42公顷),占比4.88%;水工建筑用地2054.7亩(136.98公顷),占比1.84%。总体来看,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水库水面和河流水面,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82.71%。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实施用途管制,对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坚决遏制。要坚持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管理,切实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土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qtgb/huazhong/96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