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统计局
(2022年3月25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2018年4月,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陕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三陕政办〔2018〕5号)并成立领导小组,10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原陕州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6月,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我区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相关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先后15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了8.1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湿地
湿地90.36公顷(1355.4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其中,内陆滩涂90.36公顷(1355.40亩),占100.00%。湿地主要分布在店子乡和宫前乡,占全区湿地的81%。
二、耕地
耕地28924.58公顷(433868.70亩)。其中,水浇地819.10公顷(12286.50亩),占2.83%;旱地28105.48公顷(421582.20亩),占97.17%。耕地主要分布在西李村乡、宫前乡、观音堂镇、菜园乡、张茅乡、西张村镇、王家后乡等7个乡镇,占全区耕地的8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852.75公顷(42791.25亩),占全区耕地的9.8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515.87 公顷(82738.05亩),占19.0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5419.78公顷(231296.70亩),53.3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611.30公顷(69169.50亩),占15.9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24.88公顷(7873.20亩),占1.82%。
三、园地
园地13467.06公顷(202005.90亩)。其中,果园13072.60公顷(196089.00亩),占97.07%;其他园地394.46公顷(5916.90亩),占2.93%。
四、林地
林地75708.96公顷(1135634.40亩)。其中,乔木林地53740.65公顷(806109.75亩),占70.98%;竹林地0.26公顷(3.90亩);灌木林地6748.32公顷(101224.80亩),占8.92%;其他林地15219.73公顷(228295.95亩),占20.10%。林地主要分布在西张村镇、店子乡、张汴乡、宫前乡、菜园乡等5个乡镇,占全区草地的73%。
五、草地
草地19481.99公顷(292229.85亩)。其中,其他草地19481.99 公顷(292229.85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宫前乡、王家后乡、硖石乡、西李村乡、观音堂镇等5个乡镇,占全区草地的8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502.21公顷(202533.15亩)。其中,城市用地1838.87公顷(27583.05亩),占13.62%;建制镇用地1005.88公顷(15088.20亩),占7.45%;村庄用地7836.50公顷(117547.50亩),占58.04%;采矿用地2633.98公顷(39509.70亩),占19.5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6.98公顷(2804.70亩),占1.38%。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814.76公顷(42221.40亩)。其中,铁路用地368.38公顷(5525.70亩),占13.09%;公路用地1224.88公顷(18373.20亩),占43.52%;农村道路1221.38公顷(18320.70亩),占43.39%;管道运输用地0.12公顷(1.80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54.18公顷(39812.70亩)。其中,河流水面1962.48公顷(29437.20亩),占73.94%;水库水面489.03公顷(7335.45亩),占18.42%;坑塘水面79.32公顷(1189.80亩),占2.99%;沟渠37.02公顷(555.30亩),占1.40%;水工建筑用地86.33公顷(1294.95亩),占3.2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大营镇、张湾乡、王家后乡、西李村乡等4个乡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