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 孟津区统计局

  (2022年3月7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省、市三调办相关要求,从2018年9月开始,我区(原孟津县和吉利区)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相关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先后30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了7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28642.93公顷(429643.95亩)。其中,水田1236.96公顷(18554.40亩),占4.32%;水浇地11436.09公顷(171541.35亩),占39.93%;旱地15969.88公顷(239548.20亩),占55.75%。会盟镇、白鹤镇、马屯镇、平乐镇4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48.0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942.88公顷(194143.20亩),占全区耕地的45.1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693.70公顷(130405.50亩),占30.3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999.28公顷(89989.20亩),占20.9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13.25公顷(13698.75 亩),占3.1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3.82公顷(1407.30亩),占0.32%。

  二、园地

  园地5694.22公顷(85413.30亩)。其中,果园3487.93公顷(52318.95亩),占61.25%;其他园地2206.29公顷(33094.35亩),占38.75%。

  三、林地

  林地17849.71公顷(267745.65亩)。其中,乔木林地9382.12公顷(140731.80亩),占52.57%;竹林地1.15公顷(17.25亩);灌木林地304.69公顷(4570.35亩),占1.71%;其他林地8161.75公顷(122426.25亩),占45.72%。马屯镇、白鹤镇、城关镇3个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47.29%。

  四、草地

  草地1383.62公顷(20754.3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湿地914.37公顷(13715.5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区涉及2个)。其中,内陆滩涂818.72公顷(12280.80亩),占89.54%;沼泽地95.65公顷(1434.75亩),占10.46%。湿地主要分布在会盟镇,占全区湿地的59.3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572.81公顷(233592.15亩)。其中,城市用地1036.83公顷(15552.45亩),占6.66%;建制镇用地2963.19公顷(44447.85亩),占19.03%;村庄用地11282.07公顷(169231.05亩),占72.44%;采矿用地61.79公顷(926.85亩),占0.4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8.93公顷(3433.95亩),占1.47%。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440.63公顷(36609.45亩)。其中,铁路用地194.77公顷(2921.55亩),占7.98%;公路用地1621.51公顷(24322.65亩),占66.43%;农村道路540.51公顷(8107.65亩),占22.15%;机场用地79.7公顷(1195.50亩),占3.27%;管道运输用地4.14公顷(62.1亩),占0.1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16.15公顷(90242.25亩)。其中,河流水面1715.07公顷(25726.05亩),占28.51%;水库水面2272.67公顷(34090.05亩),占37.78%;坑塘水面1704.02公顷(25560.30亩),占28.32%;沟渠180.76公顷(2711.40亩),占3.00%;水工建筑用地143.63公顷(2154.45亩),占2.39%。会盟镇、马屯镇2个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62.1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矿山治理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开展批而未供用地专项清理,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三未土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孟津区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通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基于“三调”数据的应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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