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统一部署,清远市清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省级统一生产调查影像、统一建设初始调查数据库、统一开发调查举证软件,确保全省“一盘棋”。“三调”广泛运用“互联网 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全区投入调查资金830多万元,上百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约10.67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数据成果报告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21191.02公顷(317865.30亩)。其中,水田17586.41公顷(263796.15亩),占82.99%。水浇地1128.09公顷(16921.35亩),占5.32%。旱地2476.52公顷(37147.80亩),占11.69%。浸潭镇、禾云镇和龙颈镇等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48.2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5262.41公顷(228936.15亩),占全区耕地的72.0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890.19公顷(58352.85亩),占18.3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70.32公顷(26554.80亩),占8.3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7.78公顷(2966.70亩),占0.9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0.32公顷(1054.80亩),占0.34%。

  (二)园地12701.63公顷(190524.45亩)。其中,果园11183.86公顷(167757.90亩),占88.05%。茶园424.43公顷(6366.45亩),占3.34%。其他园地1093.34公顷(16400.10亩),占8.61%。浸潭镇、石潭镇和龙颈镇等3个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园地的68.01%。

  (三)林地171573.85公顷(2573607.75亩)。其中,乔木林地152529.62公顷(2287944.30亩),占88.90%。竹林地9520.99公顷(142814.85亩),占5.55%。灌木林地4173.27公顷(62599.05亩),占2.43%。其他林地5349.97公顷(80249.55亩),占3.12%。龙颈镇、浸潭镇、禾云镇等3个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67.66%。

  (四)草地1917.56公顷(28763.40亩)。其中,人工牧草地6.59公顷(98.85亩),占0.34%。其他草地1910.97公顷(28664.55亩),占 99.66% 。石潭镇、龙颈镇、禾云镇等3个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草地的54.92%。

  (五)湿地257.65公顷(3864.75亩)。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新增的一级地类湿地。其中,包括(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8个二级地类。我区内陆滩涂湿地257.65公顷(3864.75亩),占全区湿地的100.00%。龙颈镇、浸潭镇、禾云镇等3个镇内陆滩涂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湿地的67.1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380.34公顷(185705.10亩)。其中,城市用地2.20公顷(33.00亩),占0.02%。建制镇用地4024.80公顷(60372.00亩),占32.51%。村庄用地7847.77公顷(117716.55亩),占63.38%。采矿用地445.48公顷(6682.20亩),占3.6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0.09公顷(901.35亩),占0.49%。

  (七)交通运输用地2735.23公顷(41028.45亩)。其中,公路用地1822.54公顷(27338.10亩),占66.63%。农村道路883.25公顷(13248.75亩),占32.29%。港口码头用地28.10公顷(421.50亩),占1.03%。管道运输用地1.34公顷(20.10亩),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595.44公顷(173931.60亩)。其中,河流水面2716.45公顷(40746.75亩),占23.43%。水库水面660.98公顷(9914.70亩),占5.70%。坑塘水面6516.80公顷(97752.00亩),占56.20%。沟渠1226.45公顷(18396.75亩),占10.58%。水工建筑用地474.76公顷(7121.40亩),占4.09%。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现我区拟公布的“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快创建南岭国家公园,落实广东清新白湾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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