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桐庐县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美丽中国桐庐先行”的前列意识,大兵团作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生态提升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状况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提升,疑难复杂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销号,持续擦亮“潇洒桐庐郡、中国最美县”品牌。2021年5月18日,桐庐县作为全省唯一区县市代表,在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推进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021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4天,优良率97.0%;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均达到杭州市下达的力争值目标,创成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县域114条主要河道水质稳定在ⅲ类及以上,其中i、ⅱ水质河道(断面)占比92%,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水质。森林覆盖率达到75.23%。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声、土壤、固废、辐射等环境状况总体稳定,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位列全市14个区县市第二名,相比2020年提升2个名次。

  一、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1年,桐庐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15个主要地表水监测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中县市交界断面水质持续保持稳定,桐庐县与临安区的交界的印渚监测断面、与浦江县交界的大石堰坝监测断面、与诸暨市交界的雅芳电站监测断面、与建德市交界的严陵坞监测断面、与富阳区交界的窄溪监测断面等5个县市交界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2021年,桐庐县自来水厂以及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100%,肖岭水库(备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100%。

  二、大气环境质量

  2021年,桐庐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二级(良)的天数共354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7.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浓度与2020年持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降低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上升4微克/立方米。

  三、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21年,桐庐县城区的区域环境噪声为53.5分贝,与2020年持平,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为好。

  (二)功能区噪声

  2021年,桐庐县5个功能区7个监测点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昼间平均值为54.1分贝,夜间平均值为41.1分贝。

  (三)道路交通噪声

  2021年,桐庐县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达到标准要求,平均值为64.9分贝,比2020年上升了0.6分贝,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为好。

  四、土壤固废辐射环境状况

  2021年,桐庐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率达100%,新增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10万吨/年。共有放射源使用单位5 家,放射源12枚,核技术利用单位68家。2021年未发生土壤、固废、辐射污染事故。

  五、措施与行动

  【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以来,桐庐县围绕“蓝天、碧水、清废、净土”工作目标,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体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扬尘灰气、餐饮排气、焚烧烟气综合治理,完成vocs排放企业治理改造25家,淘汰改造生物质锅炉19台,累计淘汰国三柴油车1284辆,实施国三柴油货车全县域禁行,安装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14套、工地“智慧防尘”系统79套,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全覆盖,采用高空瞭望、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户外焚烧巡查管控。完成城南街道、桐君街道以及3个工业集聚区的零直排建设,组织开展“找寻查挖”、“斩污清流”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各类问题1692个,完成小微水体修复736个,分别与诸暨、浦江签订流域共治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上下游共治、跨区域联动。加快推进 “无废城市” 建设,创建“无废细胞”50个,“无废快递驿站”创成全市试点,发挥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转运中心效能,为366家小微企业收集处置危险废物1034吨,推进固废循环产业园、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中心等固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完成6.5万亩农用地的土壤污染源解析,完成19个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指导13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美丽生态提升攻坚战】 2021年,桐庐县成立美丽生态提升攻坚战工作专班,建立“一办六组”统分结合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山水道天地人”六美行动,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原则,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扬尘精细化管控等10项重点攻坚任务及130余项子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责任单位;加强定期调度、督查考核,实行“红黑榜”通报排名,先后曝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14批次,下发督办单109个;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现场督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纪委监委对项目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完满顺利完成。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2021年以来,桐庐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实行问题清单动态管理、销号管理,推动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存量动态“清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35个主办信访件,已按时完成34件,整改销号率97.1%;圆满完成瑶琳神仙洞废物库清运处置,消除重大历史遗留环境安全隐患,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并得到省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提前两个月完成钟山、莪山6个石粉污泥堆场整治销号,乘势启动新一轮石材行业规范整治,成功入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和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典型案例。

  【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2021年以来,桐庐县从严落实“三线一单”准入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否决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31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8起,较2020年上升48.5%,罚款金额612.7万元,查办非法收集、处置废矿物油环境违法案件4起,17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发现化解环境安全隐患48个,妥善处理环境信访161件,较2020年下降36.6%;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5 14” (即5个部门、14个镇街)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检查4次,检查点位46个;加强涉疫环境监管,持续加大对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医疗废物、涉疫垃圾(废水)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生态文明宣传】 2021年,桐庐县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和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培养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红绿两相融 人境共和谐”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暨“五水共治”联盟誓师大会,“百红百绿迎百年”生态文明成果展、“大手牵小手 共建生态城”环境基础设施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活动20余场,线下、线上参与人数达1.5万人次,着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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