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97804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0627.24公顷(459408.6亩)。其中,水田80.07公顷(1201.05亩),占0.26%;水浇地16723.8公顷(250857亩),占54.60%;旱地13823.37公顷(207350.55亩),占45.13%。耕地主要分布在归德街道、孝里镇和万德街道占全区耕地的54.52%。
(二)园地18362.65公顷(275439.75亩)。其中,果园16752.11公顷(251281.65亩),占91.23%;茶园60.93公顷(913.95亩),占0.33%;其他园地23244.15公顷(23533.65亩),占8.44%。园地主要分布在万德街道、张夏街道、五峰山街道、双泉镇,占全区的70.35%。
(三)林地41644.95公顷(641622.6亩)。其中,乔木林地20359.85公顷(311815.95亩),占48.89%;竹林地1.9公顷(31.2亩);灌木林地5190.02公顷(78099.45亩),占12.46%;其他林地16093.18公顷(251676亩),占38.64%。
(四)草地3844.19公顷(59723.4亩)。长清区草地均为其他草地3844.19公顷(59723.4亩),占100%。其中孝里镇、张夏街道、平安街道草地分布较多,占全区草地的51.88%。
(五)湿地66.24公顷(993.9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长清区只有内陆滩涂,66.24公顷(993.9亩),占100%。长清区湿地分布在黄河河务局、双泉镇、崮云湖街道、万德街道、归德街道、孝里镇、马山镇,占全区湿地的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678.71公顷(235180.65亩)。其中,城市用地4011.90公顷(60178.5亩),占25.59%;建制镇用地1044.39公顷(15665.85亩),占6.66%;村庄用地9531.62公顷(142974.3亩),占60.79%;采矿用地775.34公顷(11630.1亩),占4.9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15.46公顷(4731.9亩),占2.01%。
(七)交通运输用地1460.18公顷(21902.7亩)。其中,铁路用地207.48公顷(3112.2亩),占7.39%;轨道交通用地66.37公顷(995.55亩),占2.36%;公路用地1186.33公顷(17794.95亩),占42.23%;农村道路1348.88公顷(20233.2亩),占48.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90.95公顷(61364.25亩)。其中,河流水面2037.4公顷(30561亩),占49.80%;水库水面508.24公顷(7623.6亩),占12.42%;坑塘水面642.66公顷(9639.9亩),占15.71%;沟渠323.93公顷(4858.95亩),占7.92%;水工建筑用地578.72公顷(8680.8亩),占14.1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长清“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济南市长清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