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保素养,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大力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持续办好“六五”环境日等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府、企业、公众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绿色生态湖里的良好局面。

  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智库支持。依托高校及各类科研院所,提升生态环境科研能力,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加大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投入。落实《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促进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公平有序治理市场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健全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机制。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将生态建设、产业建设、创新金融手段有机融合,开创城市可持续发展新路径。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健全“污染者付费 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差别化电价、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等价格机制。

  建立节能环保产业支撑体系。加快提高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环保产业与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升级。加强辖区环保企业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快推动企业主动对标国内外先进环保企业和环保技术,实现高质量赶超,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向世界。

  完善环保产业金融扶持。鼓励引导大型公司、民间机构和国际组织设立绿色产业基金,采取多元灵活的投融资模式为绿色产业引入长期基金。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研究探索对排污权交易进行抵质押融资。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

  第五节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实施城区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建设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巩固深化“大文明 大城管”机制建设。加快建立海洋排口管家、重点工业源环保管家、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完善监控、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与数字城管平台的有效融合。强化“湖里城管随手拍”功能和运用,及时发现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全市首创的大数据赋能业务场景应用,把湖里区打造成全市智慧精细化管理的“排头兵”,努力成为全市大数据跨行业、跨部门融合应用的示范区。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规范建设,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配合开展“绿盾”“昆仑”等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大力推进联防联控,加快形成海陆一体化监管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最严密保障。

  建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构建科学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海域生态环境风险“一张图”。整合相关监测和应急处置资源,补齐短板领域和环节。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在城市生态建设中的运用,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水环境监测预警、生态环境舆情分析等能力,显著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构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建立“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的联合体,针对绿色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推动科技攻坚和成果转化。开展生态治理与恢复技术、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城市空气污染防控技术等攻关和应用示范。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继续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重要领域和环境污染治理重要问题的科研专项投入。

  专栏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问题约谈惩戒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任中)审计制度,形成强有力的环保信用约束。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制度,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

  服务经济发展“两上两下”模式升级版探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切实帮助企业提升环保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畅通构建企业与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渠道,为推动湖里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证合一融合改革:探索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排污权交易制度“一证式”管理创新模式,构建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科学合理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抓好工作落实。搭建专班平台,综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街道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坚持远近结合,整体有效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保障,包括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持续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三合一”考核作用,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节 分工协作

  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提高对规划实施的宏观调控与政策引导。提出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和落实保障,建立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分年度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投入保障,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包括环保重点和难点问题资金投入,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等。

  第四节 项目推动

  坚持项目带动,把重点项目实施作为关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立足“1 3 8”工作体系,科学编制年度和中长期重大项目计划,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系统谋划,推进项目落地见效。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闭环化、督导全程化。

  第五节 跟踪评估

  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将规划与建设项目、行动计划紧密结合,推动本规划顺利实施。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附表

  厦门市湖里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表

  序号 领域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责任

  单位 建设

  年限

  1 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低碳示范景区建设 五缘湾湿地公园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景区项目(项目根据实地调研结果确定)。 湖里生态

  环境局 2021

  2 低碳社区建设 创建低碳社区,选择五缘湾北社区等具备条件的小区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进行低碳化建设,完善社区居民低碳生活服务设施,构建社区低碳商业供应链,加强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转化率,节约利用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推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和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争取建成一批低碳示范社区并形成试点经验推广。 湖里生态

  环境局 2025

  3 蓝天

  工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网络建设 设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殿前、禾山),实现五个街道重点区域监测全覆盖。 湖里生态环境局 2022

  4 建设工地和拆迁

  工地示范点(工地

  管理机制) 总结湖里区建设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管控模式。 湖里生态环境局 2021

  5 碧水

  工程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提升项目工程包 湖里建成区溯源排查,南山片区、兴湖片区、江头片区、县后东片区、五缘湾北片区、渔港片区、厦鼓片区、鳌山片区正本清源工作。 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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