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健全政务数据实时共享机制。优化现有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加大数据共享,进一步打通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共享渠道,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实时交互、互联互通,为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提供数据支撑。安全有序推进政企数据共享对接与开发利用,构建政企数据共享机制。
37.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合理界定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制定基于“四个阶段”的标准化、差异化的审批流程,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推进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或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项改革。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指数(质量控制与安全机制、责任与保险制度等)。最大限度减少中介服务事项,持续降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办理成本,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到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60天,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天内。到2025年,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38.简化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接入。将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入统一纳入全省一体化平台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推进水电气热接入服务标准化,提高收费价格透明度和缴费便利度,实现接入标准、服务价格公开透明。取消水电气热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开展绿色高载能企业联动交易试点,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城区报装容量250千瓦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以下)办理时间不超过3天(不含外线工程,下同),高压单电源用户接电时间不超过20天,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天。到2023年,水气热接入时间分别控制在3天、4天、5天内。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具备条件的大用户协调供气单位直供,落实“煤改气”用户改造优惠政策。推进水电气暖接入和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价格公开透明。到2025年,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接入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9.深化“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改革。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办理”。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区(绿色通道),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当场缴税、当场发证,一个环节、一次完成。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增加网上受理企业转移登记业务,实现网上受理、缴税和发放电子权证。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及查询制度,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均可依查询全省已经登记的不动产自然状况、查封抵押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公开律师尽职调查不动产登记信息获取渠道。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到2021年末,全市“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所有市县查封、抵押、注销登记即来即办,一般登记压缩至5天,复杂登记压缩至7天;到2023年,全省基本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到2025年,不动产登记更加便利,一般登记全部压缩至2天。
40.提高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简化动产融资流程,充分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推动在同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简化申请材料。完善金融机构考核机制,督促在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将考核重点放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重点产业发展上,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落实政银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各地设立贷款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池,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比例,确保对有效信贷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应贷尽贷。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加大对市场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
41.优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拓展网上办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强化数据共享,加快建设“便利化办税 网络化服务 个性化推送 在线化审核 数据化管理”为一体的电子税务局,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办”,咨询辅导“在线办”,单一业务“掌上办”、关联业务“一键办”。推进出口退税申报由“无纸化”向“免填报”跨越,一、二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退税审批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到2022年末,纳税时间压缩到80个小时内;到2025年,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进一步压减,进入全省前列。
42.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高效。开展柔性执法,提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纠纷隐患排查,对因暂时经营困难、非主观故意、首次违法违规的企业予以书面警示,避免直接处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拓展就业服务“全程网办”接入事项,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体系,开展对创建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组织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
43.推进阳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依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细化完善政府采购(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政府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意向。推进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线上支付,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深入推进“互联网 招标投标”。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推进“不见面开标”。完善招标投标平台体系,推动实现招标投标信息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招标投标活动便利度、透明度。降低招标投标参与成本。鼓励以电子保函形式进行投标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占用压力。加快制定并推行覆盖所有行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效率,促进招标投标行为公平、公正。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严控回复办理时限。探索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并予以公示。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大数据建设,利用电商数据建立大数据价格比对、预警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现代化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