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营商环境建设激励机制,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大宣传力度

  探索适合市场主体的营商环境宣传新模式。依托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推动营商环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扩大宣传覆盖面,采取以案释法、场景互动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拨的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能、扩大宣传成果,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方案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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