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参与绿色家庭创建,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杜绝浪费。

  10.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倡导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探索“物业服务 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休假权利,推动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养老,满足老年妇女生活需要。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促进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得到完善。

  ——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持续提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实现进党校、进学校、进机关、进媒体、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不断提升,广大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妇女友好的文化环境持续优化。

  ——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

  ——妇女的媒介素养全面提升,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和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建设发展的能力有所提升。

  3.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不断减少。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

  ——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

  ——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成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4.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5.广泛参与妇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区在国内外妇女事务中的影响力。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妇女,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流媒体、妇女之家等阵地作用,激发妇女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施新时代女性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教育联系服务,凝聚青年女性、知识女性和新兴产业从业女性和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群体。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强化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和性别平等优秀案例。推动各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机关、学校、企业、城乡社区、家庭以多种形式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3.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乡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妇女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乡妇女。

  4.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开展对文化传媒工作者和传媒相关专业学生的性别平等培训,提升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加强对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和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与相关评估。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完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

  5.推动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妇女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妇女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消除性别数字鸿沟。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推动妇女弘扬网上正能量。

  6.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鼓励妇女引领绿色生产生活,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浪费。支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7.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土壤治理和保护。推进城乡生活环境治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广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8.全力保障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优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深化水污染物减排。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源保护。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守护饮水安全命脉。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妇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推进妇女友好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内设置母婴室或增加母乳喂养设施,提高母婴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增加公共场所中针对孕期妇女和携带婴幼儿者的无障碍通道数。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造,完善落实城镇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推动将男女厕位比例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评选标准。在超市、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至少为3∶2,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提高到2∶1。推动旅游景区、商场、客运枢纽和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增设婴儿护理折叠台位。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公共厕所建设,重点在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路等区域配建补建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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