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7日

  在宜宾市南溪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元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实心干事、科学作为,积极稳妥应对高温干旱、疫情冲击、限电限产等重重挑战,争分夺秒拼经济,攻坚克难搞建设,加快高质量建设“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较好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20亿元、增长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8亿元、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4%。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项目、强产业,增长动能持续集聚

  一年来,我们以项目为引擎、企业为主体、园区为载体,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大盘。

  项目推动奋进有力。深入实施“项目奋进年”行动,全年谋划实施472个重点项目、40个重大项目,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36亿元,增长12.5%。宜南阳泸快速通道(南溪段)建成通车,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远东宜宾智能产业园(一期)即将竣工投用,渝昆高铁、川南城际铁路两个站前广场及连接线项目加快建设。

  助企纾困逆势发力。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落实中省市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出台支持“转企升规”七条政策,兑现各类奖补资金1.32亿元,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超7亿元(总量全市第二),全年新增企业700户、“四上”企业38户。今良造、长江首城税收贡献超亿元,长兴酒业等4户企业获评首届四川省原酒生产企业20强,金喜来生态酒谷获评四川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宜宾纸业入选全省100户“贡嘎培优”企业。

  园区建设提质增力。南溪经开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罗龙产业园、九龙产业园控制性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投入3.5亿元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竣工西部创业园(三期),完成罗龙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远东110kv专线、幸福东路等10个项目加快推进。南溪经开区营收突破500亿元,蝉联省级优秀经开区,获评国家南溪竹纤维产业示范园区、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

  二、抓品质、塑形象,城市能级持续提升

  一年来,我们突出“西融、东延、北拓、南联、中优”,加快建设宜宾中心城区重要组团。

  城市功能更完善。新建纵六路等市政道路5.8公里,宜南快速通道拓宽改造、智轨t4线即将建成通车,“五横十一纵”城市道路网络加速形成。建成三水厂(二期)工程,新增日制水能力4.5万吨。改造提升133个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50部,建成公共充电桩450个,竣工投用瑞云街智慧停车场,新(改)建城市公厕72座。昭德路内涝整治全面完成,北滨路污水管网改造有序推进,智慧化水务平台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75%。

  城市形象更靓丽。实施夜间照明补短工程,城区亮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滨江生态体育公园、孙炳文红色文化生态公园(一期),有序推进老城棚改拆迁空地综合利用,新增法治广场、家风广场等口袋公园5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7%。打造三元街、龙源路等一批市容秩序示范街,投入2000余万元实施建文补短提升工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

  城市经济更活跃。大力实施促消费活动,发放各类消费券1100万元,带动消费上亿元。出台鼓励中小微企业入驻古街扶持政策,鸭庐羊府、帅府等特色餐饮相继入驻,夜间经济注入新活力。推出“朱德旧居—长江第一湾”“南溪古街—大庙雷公山”等系列精品旅游路线,签约红星美凯龙文商旅综合体项目,启动长江第一湾农文旅融合项目。入围全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名单,成功创建全省现代服务业强区。

  三、抓生态、固本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年来,我们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全力擦亮美丽南溪生态名片。

  生态建设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统筹推进,关停高耗能企业2家,实施技改降耗6家,挖掘用能空间2.12万吨标煤。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宜宾纸业获评国家绿色工厂。长江第一湾成功创建“四川省美丽河湖”,桂溪河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通过评审,龙滩河、起凤溪水生态修复工程开工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3.57平方公里,完成森林修复5.2万亩,获评第二批省级生态区。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持续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三年达标。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河长 检察长 警长 群众”联动机制,编制“一河(湖)一策”保护方案,长江干流断面水质达ⅱ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居全市前列。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业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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