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大魄力夯实发展基础。充分发挥项目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形成项目滚动发展良好态势。

  大力实施项目攻坚。抓紧推进“五个一”项目进度,全力以赴抓好市、县重点项目,确保完成36.05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南澳县粮食储备智能仓库建设工程、汕头市南澳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澳县深澳大溪主流域治理建设项目、南澳县全域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岛公路片区-广东滨海旅游公路南澳支线云澳至南澳大桥北段工程)、大唐南澳勒门ⅰ海上风电扩建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动态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全流程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销号化落实,高效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全面优化要素保障。加强对专项债项目研究谋划、筛选储备和申报管理等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争取更多项目入库。全力做好项目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加速开展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工作,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抓紧完成南澳长山尾围填海项目建设验收工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缩短供地周期,加大成熟项目用地出让力度,提高供地效率。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充分发挥存量资产效益。深化政银企合作,破解资金制约的瓶颈,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惠企政策。

  精准高效招商引资。紧紧围绕高端文旅、海洋生物医药、休闲康养等产业链条,主动承接高端优质资源,支持企业落户南澳。深化招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平台主战场、主力军意识,采取“点对点”招商、网络招商等灵活方式,更大力度激发招商活力,推动重点领域招商量增质优。坚持“一把手”带头大招商、招大商,扎实做好精准招商、产业招商,实施“一企一策一专班”,健全完善项目全过程服务机制,争取在招商引资、主题旅游乐园、高端酒店、高端民宿集群上取得新的突破。

  多措并举激活消费。鼓励支持各镇区开发文创产品,打造旅游精品路线,提升城乡商贸水平,扩大乡村消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依托海丝广场、祥云广场、北回归线广场等景点,重点打造夜游、夜购、夜娱、夜市、夜赏等特色消费场景,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布局24小时经营店。稳定和扩大餐饮、旅游、住房等领域消费,推动传统服务企业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支持实体农特产品、海产品和旅游服务产品商家开展直播带货活动。

  (四)更实举措激发改革动力。抢抓机遇,争创新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加主动发挥政府在推动产业发展、促进投资上的积极作用。

  深化区域协同联通。持续扩大开放合作,紧紧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双区”“两个合作区”建设、深汕深度协作和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等国家级、省级政策叠加的乘数效应,牢牢抓住深圳市南山区对口帮扶的政策机遇,大胆复制和创新运用先进地区成熟的改革经验,不断深化运用到营商环境、政府职能转变等一系列改革中,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扎实推进国家级、省级各项改革试点示范任务,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出一批叫得响的南澳经验和改革典型。主动融入汕潮揭都市圈,以南澳优质的海岛生态资源、旅游资源、文化资源为支撑,努力打造国际海岛休闲旅游目的地。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审批机制、简化办事流程,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进度,积极推进24小时自助厅建设,完善“秒批秒报”事项各要素,健全“政企直通车”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南澳县银行信贷中心建设,设置贷款便民服务点,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服务长效机制。在优化服务做“加法”的同时,推动税费减、退、降、缓并举,帮助市场主体减压力、降负担,让企业在南澳放心投资、舒心创业、安心发展。

  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5g基站、新能源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5g网络全域全覆盖,鼓励企业参与5g应用。进一步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探索搭建有影响力、竞争力的科创载体平台,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发展,高质量办好“南澳科学会议”。推动县内旅游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提升,协同推进智慧旅游、智慧渔港、智慧水务系统等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

  (五)更大决心擦亮南澳名片。优美的环境是南澳的最大财富、最大潜力,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守南澳的城市价值,深入推进绿美南澳生态建设,着力打造“绿美广东”新亮点。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认识“保护好也是一种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保持全市领先。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环境综合监督和联合执法,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提升南澳生态环境品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延长产业链修复。巩固“蓝色海湾”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广东汕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加大力度实施岸线整治、山体修复、植被复绿、林分林相改造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抓紧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等,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深化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殡葬。严格落实“河长制”,高效推进万里碧道建设,推进青澳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优化提升美丽海湾(青澳湾)生态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林长制”,做好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加强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自然保护区、广东南澳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积极创建南澳县国家森林城市,推进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绿美示范区建设,全力申报国家级“和美海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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