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沅陵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沅陵县自然资源局、沅陵县统计局

  2022年1月25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12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 ”、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223896个地块的地类、面积、分布和权属,掌握了湿地等13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的土地利用状况。2020年9月,全县调查成果已提交到全国三调办,并于11月顺利通过国家级内、外业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1895.4公顷。其中,水田37570.22公顷,占比89.68%;旱地4325.18公顷,占比10.32%。

  总体来看,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78.09公顷,占比8.7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755.86公顷,占比11.3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807.01公顷,占比44.8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724.08公顷,占比27.9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930.36公顷,占比7%。

  (二)园地5852.44公顷。其中,果园1133.75公顷,占比19.37%;茶园1690.76公顷,占比28.89%;其他园地3027.93公顷,占比51.74%。

  (三)林地486891.3公顷。其中,乔木林地460361.91公顷,占比94.55%;竹林地9552.44公顷,占比1.96%;灌木林地3994.55公顷,占比0.82%;其他林地12982.4公顷,占比2.67%。

  (四)草地330.57公顷。其中,其他草地330.57公顷,占比100%。

  (五)湿地442.46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内陆滩涂442.46公顷,占比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158.56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1574.98公顷,占比11.97%;村庄用地11260.06公顷,占比85.57%;采矿用地287.65公顷,占比2.1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87公顷,占比0.27%。

  (七)交通运输用地4623.46公顷。其中,公路用地1575.74公顷,占比34.08%;农村道路3037.68公顷,占比65.7%;港口码头用地10.04公顷,占比0.2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697.7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7628.7公顷,占比32.19%;水库水面14809.01公顷,占比62.49%;坑塘水面618.31公顷,占比2.61%;沟渠493.45公顷,占比2.08%;水工建筑用地148.28公顷,占比0.63%。

  (九)其他土地6396.53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152.52

  公顷,占比2.38%;田坎6224.85公顷,占比97.32%;裸土地6.26公顷,占比0.1%;裸岩石砾地12.9公顷,占比0.2%。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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