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麻城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麻城市统计局
(2022年 4月15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1月,我市“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3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9.4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万公顷(135.05万亩)。其中,水田5.28万公顷(79.24万亩),占58.68%;水浇地0.22万公顷(3.29万亩),占2.44%;旱地3.5万公顷(52.51万亩),占38.88%。耕地主要分布在铁门岗、乘马岗、顺河、白果等地,占全市耕地的40.96%。
麻城市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5万公顷(37.5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7.7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62万公顷(39.34万亩),占29.1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07万公顷(46.06万亩),占34.1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75万公顷(11.17万亩),占8.2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6万公顷(0.96万亩),占0.71%。麻城市耕地分布在6-15度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园地1.75万公顷(26.3万亩)。其中,果园1.37万公顷(20.5万亩),占77.96%;茶园0.13万公顷(1.92万亩),占7.3%;无橡胶园;其他园地0.26万公顷(3.88万亩),占14.74%。园地主要分布在盐田河、乘马岗、龟山、张家畈等地,占全市园地的53.56%。
(三)林地18.8万公顷(281.9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5.19万公顷(227.91万亩),占80.83%;竹林地0.03万公顷(0.43万亩),占0.15%;灌木林地1.07万公顷(16万亩),占5.67%;其他林地2.51万公顷(37.64万亩),占13.35%。林地主要分布在三河口、福田河、木子店、黄土岗镇和龟山等地,占全市林地的49.14%。
(四)草地0.27万公顷(4.08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中馆驿、夫子河、阎家河等地,占全市草地的38.23%。
(五)湿地0.12万公顷(1.74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中馆驿、鼓楼、乘马岗、歧亭、铁门岗和南湖等地,占全市湿地的69.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8万公顷(38.6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32万公顷(4.78万亩),占12.36%;建制镇用地0.23万公顷(3.46万亩),占8.95%;村庄用地1.92万公顷(28.76万亩),占74.37%;采矿用地0.09万公顷(1.39万亩),占3.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2万公顷(0.28万亩),占0.7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南湖、白果、中馆驿、乘马岗、顺河和龟山等地,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0.75%。
(七)交通运输用地0.64万公顷(9.5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6万公顷(0.85万亩),占8.95%;无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0.26万公顷(3.84万亩),占40.23%;农村道路0.32万公顷(4.79万亩),占50.28%;机场用地0.003万公顷(0.05万亩),占0.54%。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馆驿、顺河、木子店、乘马岗等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31.9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9万公顷(34.4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51万公顷(7.65万亩),占22.23%;湖泊水面0.001万公顷(0.02万亩),占0.05%;水库水面0.71万公顷(10.71万亩),占31.11%;坑塘水面0.74万公顷(11.12万亩),占32.32%;沟渠0.26万公顷(3.88万亩),占11.28%;水工建筑用地0.07万公顷(1.04万亩),占3.0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浮桥河、白果、铁门岗、宋埠和三河口等地,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2.9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各地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黄冈市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