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

  西乡塘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西乡塘区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部署及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7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4.2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城区土地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城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0087.30公顷(451309.50亩)。其中,水田6920.26公顷(103803.90亩),占城区耕地的23.00%;水浇地591.00公顷(8865.00亩),占城区耕地的1.96%;旱地22576.04公顷(338640.60亩),占城区耕地的75.04%。

  位于2度以下坡度的耕地16942.16公顷(254132.40亩),占城区耕地的56.3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594.52公顷(158917.80亩),占城区耕地的35.2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484.24公顷(37263.60亩),占城区耕地的8.2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1.20公顷(768.00亩),占城区耕地的0.1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18公顷(227.70亩),占城区耕地的0.05%。

  (二)园地11969.68公顷(179545.20亩)。其中,果园11627.08公顷(174406.20亩),占城区园地的97.14%;茶园0.67公顷(10.05亩),占城区园地的0.01%;其他园地341.93公顷(5128.95亩),占城区园地的2.85%。

  (三)林地36376.75公顷(545651.25亩)。其中,乔木林地30061.00公顷(450915.00亩),占城区林地的82.64%;竹林地738.00公顷(11070.00亩),占城区林地的2.03%;灌木林地4431.99公顷(66479.85亩),占城区林地的12.18%;其他林地1145.76公顷(17186.40亩),占城区林地的3.15%。

  (四)草地963.30公顷(14449.5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6.24公顷(93.60亩),占城区草地的0.65%;人工牧草地19.57公顷(293.55亩),占城区草地的2.03%;其他草地937.49公顷(14062.35亩),占城区草地的97.32%。

  (五)湿地2.47公顷(37.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西乡塘区涉及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47公顷(37.05亩),占城区湿地的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298.26公顷(214473.90亩)。其中,城市用地7916.43公顷(118746.45亩),占城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5.37%;建制镇用地554.03公顷(8310.45亩),占城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87%;村庄用地5251.41公顷(78771.15亩),占城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6.73%;采矿用地470.66公顷(7059.90亩),占城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2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5.73公顷(1585.95亩),占城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74%。

  (七)交通运输用地2937.22公顷(44058.30亩)。其中,铁路用地267.71公顷(4015.65亩),占城区交通运输用地的9.12%;轨道交通用地88.99公顷(1334.85亩),占城区交通运输用地的3.03%;公路用地994.65公顷(14919.75亩),占城区交通运输用地的33.86%;农村道路1582.05公顷(23730.75亩),占城区交通运输用地的53.86%;港口码头用地3.82公顷(57.30亩),占城区交通运输用地的0.1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788.92公顷(116833.80亩)。其中,河流水面2906.67公顷(43600.05亩),占城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7.32%;水库水面1155.82公顷(17337.30亩),占城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4.84%;坑塘水面3411.64公顷(51174.60亩),占城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3.80%;沟渠221.39公顷(3320.85亩),占城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84%;水工建筑用地93.40公顷(1401.00亩),占城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2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出城区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减少、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二是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三是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城区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qtgb/huanan/1598.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