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4月)

  化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化州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3年来,在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筹组织下,经化州市各部门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经对国家下发调查范围(其中飞地部分,含飞入,不含飞出)和统计数据分析后,将我市三调部分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45051.72公顷(67.58万亩)。其中,水田37915.78公顷(56.87万亩),占84.16%;水浇地1413.73公顷(2.12万亩),占3.14%;旱地5722.21公顷(8.58万亩),占12.70%。耕地主要集中在同庆镇、良光镇、笪桥镇、林尘镇、合江镇、平定镇和中垌镇等7个镇街,占全市耕地的46.5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157.79公顷(54.2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0.2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721.95公顷(8.58万亩),占12.7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930.87公顷(4.40万亩),占6.5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14.12公顷(0.32万亩),占0.4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6.97公顷(0.04万亩),占0.06%。

  (二)园地30238.45公顷(45.36万亩)。其中,果园14479.50公顷(21.72万亩),占47.88%;茶园433.90公顷(0.65万亩),占1.43%;橡胶园10819.12公顷(16.23万亩),占35.78%;其他园地4505.93公顷(6.76万亩),占14.91%。园地主要集中在新安镇、那务镇、播扬镇、平定镇和中垌镇等5个镇街,占全市园地的51.68%。

  (三)林地103471.95公顷(155.2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0804.28公顷(136.21万亩),占比87.76%;竹林地5974.23公顷(8.96万亩),占比5.77%;灌木林地740.43公顷(1.11万亩),占比0.72%;其他林地8983.01公顷(13.47万亩),占比5.75%。林地主要集中在合江镇、那务镇、文楼镇、平定镇和中垌镇等5个镇街,占全市林地的53.60%。

  (四)草地3742.75公顷(5.6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03公顷(0.45亩),占比0.01%;人工牧草地1.11公顷(16.65亩),占比0.03%;其他草地3741.61公顷(5.61万亩),占比99.96%。草地主要集中在石湾街道、同庆镇、杨梅镇、良光镇、笪桥镇、平定镇和中垌镇等7个镇街,占全市草地的46.42%。

  (五)湿地156.38公顷(0.23万亩)。其中,内陆滩涂144.73公顷(0.22万亩),占比92.55%;沼泽草地9.37公顷(0.01万亩),占比5.99%;沼泽地2.78公顷(41.70亩)占比1.46%。湿地主要集中在长岐镇、杨梅镇、平定镇和那务镇等4个镇街,占全市湿地的54.5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845.21公顷(41.77万亩)。其中,城市1946.33公顷(2.92万亩),占比6.99%;建制镇1600.46公顷(2.40万亩),占比5.75%;村庄23876.45公顷(35.81万亩),占比85.75%;采矿用地323.92公顷(0.48万亩),占比1.1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8.67公顷(0.15万亩),占比0.3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集中在良光镇、新安镇、林尘镇、合江镇、那务镇、平定镇和中垌镇等7个镇街,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3.53%

  (七)交通运输用地4981.16公顷(7.4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2.22公顷(0.11万亩),占比1.45%;公路用地1993.63公顷(2.99万亩),占比40.02%;农村道路用地2915.27公顷(4.37万亩),占比58.52%;管道运输用地0.05公顷(0.75亩),占比不足0.01%。交通运输用地主要集中在杨梅镇、良光镇、笪桥镇、新安镇、那务镇、平定镇和中垌镇等7个镇街,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45.3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157.60公顷(30.2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82.91公顷(3.87万亩),占比12.82%;水库水面2693.94公顷(4.04万亩),占比13.36%;坑塘水面13258.78公顷(19.89万亩),占比65.78%;沟渠1528.45公顷(2.29万亩)占比7.58%;水工建筑用地93.51公顷(0.14万亩),占0.4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集中在杨梅镇、良光镇、林尘镇、新安镇、那务镇、平定镇和中垌镇等7个镇街,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8.00%。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1)坚决从严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分类明确耕地用途,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扩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让守护粮食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

  (2)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合理规划使用自然资源,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形成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化州。

  (3)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底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高质量统筹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北拓南进”拉开城市发展框架,“四片区并进”打造四大新城区,推进产城融合、“强芯提质”,优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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