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7月)
廉江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廉江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廉江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0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广东省统一建设初始库制作调查底图,运用统一开发的“三调”调查软件,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经三年多,在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的统筹组织下,在全市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不含石角镇飞出地),现将全市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60576.52公顷(90.86万亩)。其中,水田48627.53公顷(72.94万亩),占80.27%;水浇地1983.01公顷(2.97万亩),占3.27%;旱地9965.98公顷(14.95万亩),占16.46%。横山镇,良垌镇,石岭镇等耕地面积较大,占廉江市的耕地的31.1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4045.95公顷(81.07万亩),占89.2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246.17公顷(7.87万亩),占8.6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39公顷(1.86万亩),占2.0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1.14公顷(0.06万亩),0.0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6公顷(63.9亩),占比不足0.01%。
(二)园地36365.75公顷(54.55万亩)。其中,果园29542.53公顷(44.31万亩),占81.24%;茶园222.86公顷(0.34万亩),占0.61%;橡胶园1350.99公顷(2.03万亩),占3.71%;其他园地5249.37公顷(7.87万亩),占14.44%。青平镇,良垌镇,河唇镇等园地面积较大,占廉江市的园地的50.99%。
(三)林地104558.98公顷(156.8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8475.49公顷(147.71万亩),占94.18%;竹林地873.68公顷(1.31万亩),占0.84%;灌木林地985.6公顷(1.48万亩),占0.94%;其他林地4224.21公顷(6.34万亩),占4.04%。青平镇,塘蓬镇,长山镇等林地面积较大,占廉江市的林地的30.26%。
(四)草地4490.54公顷(6.74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3.49公顷(52.35亩),占0.08%;其他草地4485.96公顷(6.73万亩),占99.90%;天然牧草地1.09公顷(16.35亩),占0.02%。横山镇,良垌镇,营仔镇等草地面积较大,占廉江市的草地的36.26%。
(五))湿地8232.23公顷(12.3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1264.66公顷(1.90万亩),占15.36%;沼泽草地0.11公顷(1.65亩),占比不足0.01%;沿海滩涂6761.09公顷(10.14万亩),占82.13%;内陆滩涂206.37公顷(0.31万亩),占2.51%;车板镇,高桥镇,营仔镇等湿地面积较大,占廉江市的湿地的95.8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894.37公顷(47.8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889.42公顷(2.83万亩),占5.92%;建制镇用地3433.42公顷(5.15万亩),占10.77%;村庄用地25799.74公顷(38.70万亩),占80.89%;采矿用地635.23公顷(0.95万亩),占1.9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6.56公顷(0.21万亩),占0.43%。
(七)交通运输用地6310.93公顷(9.4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70.16公顷(0.26万亩),占2.70%;公路用地2523.49公顷(3.79万亩),占39.98%;农村道路3600.2公顷(5.40万亩),占57.05%;港口码头用地11.23公顷(0.02万亩),占0.18%;管道运输用地5.85公顷(0.01万亩),占0.0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874.51公顷(46.3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969.14公顷(5.95万亩),占12.85%;湖泊水面0.03公顷(0.45亩),占比不足0.01%;水库水面12332.85公顷(18.49万亩),占39.94%;坑塘水面11660.47公顷(17.49万亩),占37.77%;沟渠2379.9公顷(3.57万亩),占7.71%;水工建筑用地532.12公顷(0.80万亩),占1.72%。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一项基本依据,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