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7.8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2037.00公顷。其中,水田12.15公顷,占0.01%;水浇地7661.33公顷,占6.84%;旱地104363.52公顷,占93.15%。御道口镇、新地乡、棋盘山镇、朝阳湾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19.8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5549.20公顷,占全县耕地的31.7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5905.05公顷,占14.2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8355.39公顷,占52.0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146.35公顷,占1.9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1.01公顷,占0.07%。
(二)种植园用地3170.08公顷。其中,果园3077.45公顷,占97.08%;其他园地92.63公顷,占2.92%。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四道沟乡,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47.33%。
(三)林地624468.3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370283.42公顷,占59.30%;灌木林地55110.22公顷,占8.82%;其他林地199074.71公顷,占31.88%。塞罕坝机械林场、御道口牧场、燕格柏乡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23.93%。
(四)草地111649.53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68788.39公顷,占61.61%;人工牧草地244.74公顷,占0.22%;其他草地42616.40公顷,占38.17%。御道口牧场和三义永乡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36.40%。
(五)湿地10584.79公顷。其中,灌丛沼泽836.83公顷,占7.91%;沼泽草地7251.63公顷,占68.51%;内陆滩涂490.46公顷,占4.63%;沼泽地2005.87公顷,占18.95%。湿地主要分布在御道口牧场,占全县湿地的58.2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808.21公顷。其中,建制镇1310.36公顷,占8.85%;村庄13018.83公顷,占87.91%;采矿用地399.59公顷,占2.7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9.43公顷,占0.54%。
(七)交通运输用地6537.1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152.70公顷,占2.34%;公路用地1805.47公顷,占27.62%;农村道路4525.47公顷,占69.22%;机场用地53.51公顷,占0.8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788.74公顷。其中河流水面8075.65公顷,占82.50%;湖泊水面166.44公顷,占1.70%;水库水面840.94公顷,占8.59%;坑塘水面290.96公顷,占2.97%;沟渠357.05公顷,占3.65%;水工建筑用地57.70公顷,占0.59%。御道口牧场、承德庙宫水库和棋盘山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1.8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