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宁河区政府迅速部署行动,采用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3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用时3年,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6333.01公顷(84.5万亩)。其中,水田22080.35公顷(33.12万亩),占39.2%;水浇地34247.4公顷(51.37万亩),占60.79%;旱地5.26公顷(0.01万亩),占0.01%。耕地主要分布在东棘坨镇、芦台农场、丰台镇、宁河镇、清河农场5个镇,占全区耕地的 56.83%。

  (二)园地1746.98公顷(2.62万亩)。其中,果园1744.56公顷(2.62万亩),占99.86%;其他园地2.42公顷,占0.14%。园地主要分布在造甲城镇、七里海镇、北淮淀镇3个镇,占全区园地的62.41%。

  (三)林地9859.45公顷(14.7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82.42公顷(1.17万亩),占7.93%;灌木林地4.64公顷(0.01万亩),占0.05%; 其他林地9072.39公顷(13.61万亩),占92.02%。林地主要分布在潘庄镇、七里海镇、丰台镇、俵口镇、北淮淀镇5个镇,占全区林地的52.92%。

  (四)草地962.68公顷(1.44万亩)。均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清河农场、造甲城镇、东棘坨镇3个镇,占全区草地的64.1%。

  (五)湿地3537.4公顷(5.31万亩)。其中,内陆滩涂1237.96公顷(1.86万亩),占35%;沼泽地2299.44公顷(3.45万亩),占65%。湿地主要分布在造甲城镇、潘庄镇、北淮淀镇、七里海镇4个镇,占全区湿地的84.2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059.48公顷(25.5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256.03公顷(4.88万亩),占19.09%;建制镇用地5873.64公顷(8.81万亩),占34.43%;村庄用地7073.08公顷(10.61万亩), 占41.46%;采矿用地139.6公顷(0.21万亩),占0.8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17.13公顷(1.08万亩),占4.2%。

  (七)交通运输用地4235.91公顷(6.3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7.42公顷(0.09万亩),占1.36%;公路用地2714.87公顷(4.07万亩),占64.09%;农村道路1463.62公顷(2.2万亩),占34.5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102.19公顷(52.6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881.98公顷(5.82万亩),占11.06%;水库水面857.42公顷(1.29万亩),占2.44%;坑塘水面11287.24公顷(16.93万亩),占32.16%;沟渠17227.75公顷(25.84万亩),占49.08%;水工建筑用地1847.8公顷(2.77万亩),占5.26%。水域主要分布在清河农场、东棘坨镇、潘庄镇、造甲城镇、北淮淀镇5个镇,占全区水域的51.6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要坚决遏制耕地 “非农化”、严格管控 “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 要加强 “三调” 成果共享应用,将 “三调” 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天津市宁河区统计局

  宁河分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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