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历时3年,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模式,充分运用了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 ”、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41万多个图斑的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三调”成果经过7轮次核查,确保了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7313.09公顷。其中水田60839.46公顷,占比90.38%;旱地6473.63公顷,占比9.62%。
二、园地10944.82公顷。其中果园1541.25公顷,占比14.08%;茶园49.79公顷,占比0.46%;其他园地9353.78公顷,占比85.46%。
三、林地115000.1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70698.24公顷,占比61.48%;竹林地7201.64公顷,占比6.26%;灌木林地2946.10公顷,占比2.56%;其他林地34154.19公顷,占比29.70%。
四、草地6335.62公顷。衡南县没有天然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只有其他草地。
五、湿地344.11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衡南县只有内陆滩涂344.11公顷,占比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660.10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3058.21公顷,占比11.92%;村庄用地21527.38公顷,占比83.89%;采矿用地726.08公顷,占比2.8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48.43公顷,占比1.36%。
七、交通运输用地5902.76公顷。其中铁路用地685.52 公顷,占比11.61%;公路用地1626.62公顷,占比27.56%;农村道路3421.88公顷,占比57.97%;机场用地165.42公顷,占比2.80%;港口码头用地2.58公顷,占比0.05%;管道运输用地0.74公顷,占比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147.91公顷。其中河流水面5318.84公顷,占比22.03%;水库水面2600.27公顷,占比10.77%;坑塘水面14322.64公顷,占比59.31%;沟渠1748.87公顷,占比7.24%;水工建筑用地157.29公顷,占比0.65%。
九、其他土地5765.95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377.18公顷,占比6.55%;田坎5337.67公顷,占比92.57%;裸土地49.75公顷,占比0.86%;裸岩石砾地1.35公顷,占比0.0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同时也反映出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治理,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共用。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数据,推进我县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衡南县自然资源局 衡南县统计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