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细致、科学合理地开展土地调查工作,是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理清我国自然资源现状、助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依安县于2018年成立了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依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2019年2月,依安县全面开展三调工作。3年来,在作业单位、监理单位和我局以及省市各级三调办的通力协作下,在全国检查机构和检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三调”工作克服机构改革和新冠疫情带来的困难,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

  “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覆盖全县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全面掌握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284496.90公顷(4267453.50亩)。其中,水田34255.93公顷(513838.95亩),占12.04%;水浇地184.89公顷(2773.35亩),占0.07%;旱地250056.08公顷(3750841.20亩),占87.89%。

  二、园地103.75公顷(1556.25亩)。其中,果园63.89公顷(958.35亩),占61.58%;其他园地39.86公顷(597.90亩),占38.42%。

  三、林地22579.02公顷(338685.30亩)。其中,乔木林地19572.73公顷(293590.95亩),占86.69%;灌木林地356.88公顷(5353.20亩),占1.58%;其他林地2649.41公顷(39741.15亩),占11.73%。

  四、草地4957.82公顷(74367.3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583.84公顷(23757.60亩),占31.95%;人工牧草地3.28公顷(49.20亩),占0.07%;其他草地3370.70公顷(50560.50亩),占67.98%。

  五、湿地18559.29公顷(278389.3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不含红树林地、沿海滩涂)。其中,森林沼泽8.16公顷(122.40亩),占0.04%;灌丛沼泽133.55公顷(2003.25亩),占0.72%;沼泽草地16129.52公顷(241942.80亩),占86.91%;内陆滩涂2255.23公顷(33828.45亩),占12.15%;沼泽地32.83公顷(492.45亩),占0.1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552.94公顷(293294.1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541.43公顷(23121.45亩),占7.88%;村庄用地17774.52公顷(266617.80亩),占90.91%;采矿用地62.88公顷(943.20亩),占0.3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4.11公顷(2611.65亩),占0.89%。

  七、交通运输用地6157.12公顷(92356.80亩)。其中,铁路用地152.28公顷(2284.20亩),占2.47%;公路用地2123.62公顷(31854.30亩),占34.49%;农村道路3881.04公顷(58215.60亩),占63.03%;管道运输用地0.18公顷(2.70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068.99公顷(166034.85亩)。其中,河流水面1439.98公顷(21599.70亩),占13.01%;水库水面3285.63公顷(49284.45亩),占29.68%;坑塘水面1100.61公顷(16509.15亩),占9.94%;沟渠4662.09公顷(69931.35亩),占42.12%;水工建筑用地580.68公顷(8710.20亩),占5.25%。

  依安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依安县“三调”成果是全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依安县“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安县自然资源局

  依安县统计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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