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县自然资源局

  2022-07-20

  (2022年7月20日)

  长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海县自然资源局

  长海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县累计投入技术人员近60人,历时3年,调查核查图斑1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392.96公顷(2.09万亩)。其中,水浇地25.84公顷(0.04万亩),占1.86%;旱地1367.12公顷(2.05万亩),占98.14%。

  (二)园地44.03公顷(0.07万亩)。其中,果园41.99公顷(0.07万亩),占95.37%;其他园地2.04公顷(0.003万亩),占4.63%。

  (三)林地7150.43公顷(10.7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972.30公顷(8.96万亩),占83.53%;灌木林地0.35公顷(0.0005万亩),占比不足0.01%;其他林地1177.78公顷(1.77万亩),占16.47%。

  (四)草地373.65公顷(0.56万亩)。均为其他草地,占100%。

  (五)湿地2702.74公顷(4.05万亩)。其中,沿海滩涂2700.21公顷(4.05万亩),占99.91%;沼泽地2.53公顷(0.004万亩),占0.0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74.58公顷(3.26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41.48公顷(0.36万亩),占11.10%;村庄用地1749.52公顷(2.62万亩),占80.46%;采矿用地18.48公顷(0.03万亩),占0.8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5.10公顷(0.25万亩),占7.59%。

  (七)交通运输用地342.98公顷(0.51万亩)。其中,公路用地203.30公顷(0.31万亩),占59.28%;农村道路69.21公顷(0.10万亩),占20.18%;机场用地28.82公顷(0.04万亩),占8.40%;港口码头用地41.65公顷(0.06万亩),占12.1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8.77公顷(0.36万亩)。其中,水库水面34.78公顷(0.05万亩),占14.57%;坑塘水面193.24公顷(0.29万亩),占80.93%;沟渠6.79公顷(0.01万亩),占2.84%;水工建筑用地3.96公顷(0.01万亩),占1.66%。

  “三调”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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