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舟山市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是中国第一大群岛,群岛由1390个岛屿组成,区域总面积2.2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域面积2.08万平方千米,陆域面积1459平方千米。自《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发展规划(2012-2030)》作为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正式发布并依法实施以来,舟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逐步进入新常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舟山市“十四五”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与形势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舟山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舟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舟山群岛新区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十三五”近岸污染防治规划》《海洋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控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系统推进海洋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海域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近岸海域水质各年间总体保持稳定,优良海水比例略有提升。2020年舟山市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30%,较2016年上升了8.9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比例逐步下降。舟山近岸海域近五年富营养化指数整体呈下降趋势,海水水体富营养化等级在2015年由重度富营养降为中度富营养,而后保持稳定。

  二是陆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开展重点水产区块环境整治,推动园区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形成修船行业污染防治“船十条”标准,规范修船企业“阳光排污”新格局, 近三年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4000多艘。舟山市47个入海排污口均已完成规范化整治,排污数据实时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据统计2015-2019年间,47个在线监测直排海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排放量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品质河道建设,实现河(湖)长制工作网格化全覆盖,2018年-2019年年底共打造了以“水下森林”等为代表的100条清澈见底的“品质河道”。

  三是海上污染源治理有序进行。舟山市积极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在全市布局建设船舶生活污水固定集中接收点,提高油污水、油泥、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接收率,积极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电子化,实现各监管部门信息实时共享。舟山市各渔船检验机构也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期和渔船维修期间大力开展了渔船防污染设备整治工作共开展了4次专项督查行动,共计检查船厂17家、渔船238艘。舟山市积极推进海水养殖尾水治理,目前全市已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4171亩。完成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2家、省级18家,另有3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通过复评,同时实施农渔业区渔业水质和底质常规监测,确保了养殖水环境安全。

  四是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舟山市严格落实自然岸线“占补平衡”制度,着力推进海岛岸线整治修复工作, 2020年全市共完成海岸线整治修复37.941公里。2015年-2020年累计放流苗种88.4亿单位,主要包括大黄鱼、黑鲷、日本对虾等十多个种类。确定三大海洋牧场管理区,申报建设五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强全市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共建立了2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和1个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舟山五峙山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鸟类数量已从最初数百只增加到1.3万余只,并发现多种世界濒危、珍稀种类。持续推进“一打三整治”行动,2014年-2019年,舟山市共取缔拆解涉渔“三无”船舶2518艘,整治“船证不符”渔船2250艘,取缔禁用及违规网具7.4万余顶,移送司法机关62起301人。

  五是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不断强化。建立了舟山市国家船舶污染应急设备设施包括岱山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舟山海事局应急设备等和地方应急设施包括外钓应急设备库以及多功能清污船“新海清”。同时集结社会力量,将舟山市海上总回收能力提高到2000立方米,浙石化设备库也按照要求建设相应的应急设备,做到一次性综合清除控制应对230吨级化学品泄漏。对每一艘进出港船舶,特别是危险品船舶进行严格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加强船舶清舱、油污水接收等涉污作业监管,对辖区28家污染物接收单位和144艘作业船舶实施从备案、作业申报和审批、作业现场监管、诚信管理到污染物接收后去向监管的全覆盖监管。

  六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日趋健全。制定实施湿地资源保护、海洋牧场建设、海岛保护等规划,控制海洋开发强度,保护近岸与海洋生态环境,维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市委市政府美丽舟山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行国家“湾(滩)长制”试点。严格环境准入,实施空间、总量、项目 “三位一体”和专家、公众“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创新“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模式推进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改革,出台《生态环境报告制度》。推进清单式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环保与公检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二)问题与挑战

  “十三五”以来,尽管我市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颇有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是海洋生态环境有待改善。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劣四类占比26.4%,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其中本岛附近水质最差,66.7%为劣四类海水。近岸海域近五年富营养化指数整体呈下降趋势,但仍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状态。

  二是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大。舟山市除浮游动物外,浮游植物、底栖生物的多样性指数普遍较低。舟山渔场渔业资源种类的生物量从2015年至2019年总体呈下降趋势,渔获个体越来越小,资源质量不断下降。随着沿海产业带和城镇建设的进一步扩大,大量国家级工程如岱山鱼山石化等用地需求大,围海造地强度大,造成自然海岸线缩短、湾体缩小、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三是海洋生态灾害不容忽视。赤潮灾害发生频繁,2015-2020年共发生赤潮47起,累计面积3873平方千米。由于舟山市近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较高,污染物氮磷浓度较大,涉及海域广,监管应急能力仍有不足,赤潮在嵊泗、普陀诸岛发生的频率较高面积较广。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大面积繁殖,威胁到沿海滩涂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目前缺少对互花米草的研究和有效防治手段,无法对互花米草进行有效控制。

  四是海洋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压力大。舟山市临港工业、油气仓储业、船舶物流业等临海、涉海企业发达,存在国家储备油基地、浙江石化等重大、较大风险仓储企业。舟山市油品、危化品吞吐量逐年攀升,2019年舟山港危险货物吞吐量1.218亿吨,同比增长5.5%,连续三年突破亿吨,其中散装液体危险品吞吐量达9465万吨,船舶突发事故污染海域的风险不断增大。现有的海洋防污染应急力量主要针对溢油处置,应对船舶散装液体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能力非常薄弱,传统的监视检测设备也已不适用于现阶段的风险防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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