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规划,优化培训内容、打造高水平课程资源,突出实践导向,采取集中培训、跟岗实践、网络研修、工作坊研修、送教下乡、名师名园长示范引领、模拟实训等方式,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补偿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等。针对在职教师进行职业行业准则全员培训,针对新入职教师进行规范化培训,针对乡村幼儿园教师进行保教能力提升培训,针对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访名园浸润式培训,针对幼儿园园长进行法治与安全教育培训、办园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幼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专业素养。

  (四)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工程

  10.落实以评促建。依据《晋中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晋中市幼儿园等级评估细则》, 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制定《幼儿园自我评估实施办法》,全县幼儿园开展自我评估,并将逐年自评手册作为3-5年一轮幼儿园等级评定量分的重要依据,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园长考核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强化自我评估和过程评估,制定《幼儿园自我评估操作方案》,每个学期形成自评手册,逐步建立园本保教质量评价体系,实现自我诊断、自我完善、自我提升。

  11.实施科学保教。幼儿园用好《山西省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引(试行)》,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传授基本的文明礼仪,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学习借鉴“安吉游戏”精神,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全面实施幼小双向科学衔接,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

  12.完善教研体系。健全全县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县教育行政部门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进一步完善教研制度,依托县、联盟、园三级教研体系,发挥城区优质园和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头作用,实现全县内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通过科学保教示范、教研拉手互助、指导咨询服务、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等形式,开展指导教研工作,并重点对村级幼儿园和基础薄弱的幼儿园进行专业引领。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将“幼教研修”专栏内容的学习、讨论、实践,融入常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研质量。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

  (五)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管

  13.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严格幼儿园准入和过程管理,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全面加强幼儿信息管理,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

  14.强化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校舍、消防、门卫、食品药品、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要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加强警园联防联动,公安机关要优化接送园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加强幼儿园警务联络室建设,持续做好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强化安全法治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15.规范办园行为。落实省教育厅制定的《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推进幼儿园科学管理。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出版类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推荐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市教学前函〔2021〕6号)要求,指导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做好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的选用、征订等管理工作,对于违规征订使用行为要及时纠正。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严禁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

  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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