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旅产业复苏振兴。突出口岸特色,做好“旅游 ”文章,推动文旅、贸旅、工旅、体旅、农旅等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全域全季全业旅游发展新格局,打造国内一流边境旅游目的地。加速旅游业全面复苏,组织开展重点客源地和客流中转地旅游推介,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加强与联检联运部门沟通对接,提高出入境便利化,大力发展跨境旅游,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集散,推动旅游业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推动文化旅游与木材产业、观光农业、网红产业有机融合,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旅游项目;促进旅游与养生、养老产业融合,探索纵贯南北“候鸟式”旅居养老新模式;实施满洲里亚·印象中东铁路文旅综合体项目,做好“晋丰泰杂货铺”等红色遗迹原址保护,谋划建设特色主题展馆、文创基地;充分挖掘口岸、红色、异域、草原等特色文化内涵,发挥乌兰牧骑红色文艺轻骑兵作用,打造系列精品文化剧目;加快推进全民健身步道、二卡湿地自驾露营基地和套娃滑冰馆项目,谋划户外滑雪场,继续举办中国·满洲里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节庆活动,主动融入东北冰雪旅游经济圈,提高户外运动、冰雪运动消费黏性。优化旅游服务环境,积极谋划调度铁路、航空等旅游要素供给,确保旅游旺季游客进得来、出得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优质旅游环境。

  (三)聚焦深化投资拉动,推动经济全面复苏。积极应对“三重压力”,全力以赴抓项目、强招商、优环境、促消费,重点抓好“量”的积累,夯实经济增长基础,以更加坚实的“稳”支撑更可持续的“进”。

  抓实抓好项目建设。树牢“项目为王”理念,计划全年开工建设重点项目109个、年内完成投资31.8亿元。签约项目抓开工,组织专人登门对接、跟进服务,加快规划选址、土地供给等前期工作进度,提升审批效率,确保一切要素保障“跑”在开工前。开工项目抓进度,全面落实清单化实施、节点化推进、常态化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受阻问题,形成更多实物投资量。竣工项目抓投产,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超前谋划竣工验收、市场营销、企业招工等工作,推动早日投产达效。储备项目抓谋划,围绕产业转型、口岸升级、节能环保、新型城镇化、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储备库,新增储备项目100个以上。

  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认真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动态调整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打好招商、安商、稳商、留商“组合拳”,力争引进到位资金30亿元。坚持领导带头抓招商,成立专项招商工作组,市级领导亲自挂帅,主动“走出去”,积极“请进来”,不断扩大口岸“朋友圈”、拓宽合作“交流面”,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效益。坚持链式思维抓招商,聚焦进口资源加工、精细化工、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着眼跨境电商、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精准延链补链强链,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坚持以企引企抓招商,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上下游客户信息和资源积累,精心打好感情牌、推介牌、引领牌,引荐更多的投资者来满考察投资,努力做到“引进一个企业、壮大一个产业、形成一个集群”。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缩减审批时间,减少审批流程,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稳经济系列政策,出台地方配套措施,保持减税降费、援企稳岗、惠企融资连续性,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助推企业更好发展。完善重点企业“一对一”包联帮扶制度,坚持站在企业的角度想问题、定政策、做服务,做到“抓大不放小、喜新不厌旧”“不叫不扰、随叫随到”,快速推动企业恢复活力。坚持“新官理旧账”,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有序解决涉企遗留问题,让“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蔚然成风。严格执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让所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公平享受政策红利,让企业家在满洲里安心投资、放心创业,拉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重新向口岸集聚。

  充分释放消费活力。开展促消费活动,发放消费抵用券,举办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营造“一季一主题、月月有节庆、周周有亮点”的消费氛围。合理设置早市、夜市,做好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推动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开展中俄蒙啤酒节、美食节等活动,培育“夜游”“夜演”“夜宴”“夜健”等消费产品,促进文旅娱乐、餐饮住宿、批发零售加速回暖,努力打造既有“国际范”又有“烟火气”的口岸特色消费新格局。

  (四)聚焦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保护、城市建设、功能布局等工作,努力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降低环境风险。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水源地防洪减灾和霍尔津河下游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呼伦湖综合治理工程年度任务。实施通湖路沿线及城市周边废弃采矿地质环境治理,加快扎煤公司露天矿、铁北矿绿色矿山建设。坚持“强度严格控制、总量弹性管理”原则,健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机制,全面完成“双控”“双碳”指标任务。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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