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快提升口岸功能,实施腾冲口岸智慧化通关等9个重点项目,通关货运能力较2020年提升30%以上,进出口货运量达到400万吨。(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腾冲市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二)锚定“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力争教育教学主要评价指标居全省中上游。(市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三)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四)重点培育硅基材料、生物制造等创新平台和团队,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突破关键技术与开发重点新产品10项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五)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户,培育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30户、专精特新企业5户以上。(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六)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成补充耕地垦造水田3万亩,落实进出平衡任务7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七)加快水稻繁育基地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95万亩左右、产量146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八)脱贫人口转移就业15.2万人以上,脱贫及监测户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市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九)推进规模养殖和产业配套,肉牛出栏29万头以上,生猪出栏430万头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户,认证“三品一标”产品4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一)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6.4万人次以上,转移就业稳定在100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二)打造腾冲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5个绿美乡镇、150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三)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率达到80%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新建卫生户厕1.41万座、公厕137座以上,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治理率分别提高到70%和40%。(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五)农房抗震改造2034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六)新改建农村公路68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七)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38%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八)实施91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800套以上,补齐停车场、公厕、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实施好城市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建成区绿地率提升到39%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九)营林造林10万亩以上。完成绿色富民产业总产值83亿元以上。(市林草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十)推动昌宁县创建绿美城市、保山产业园区和腾冲经济开发区创建绿美园区,创成绿美社区55个、绿美村庄14个、绿美公路2152公里、绿美河湖4处、绿美校园12所、绿美景区33个。(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及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十一)提升援企稳岗、创业贷款等就业服务质量,大力开发岗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组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增加城镇就业2.4万人以上。积极对接社会基本保险全国全省统筹,力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2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重点保障工作(80项)

  (一)坚持扩大内需增动力,深入挖掘投资消费潜力

  1.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办好“5·19中国旅游日”腾冲主会场和各县(区)系列活动,精准开展“引客入保”营销,提振节庆消费,恢复举办保山端阳花市、腾冲国际马拉松等节会赛事。推进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夜间消费聚集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鲜明导向,持续完善大抓项目工作体系。建立项目落地考核奖惩机制、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领导挂钩推动机制,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现场观摩督导。扎实做好项目开工、入库、投产、达效全过程服务,狠抓投资增速、产业投资占比、民间投资占比、招商引资项目入库率、重大产业项目入库率。(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分别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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