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青 海 省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2023年2月28日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一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复杂严峻的超预期因素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全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推进产业“四地”建设,推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落实,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效明显,新动能发展壮大,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生产总值[]3610.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80.18亿元,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585.69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1644.20亿元,下降2.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5%,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6%。人均生产总值为60724元,比上年增长2.1%。

  年末常住人口5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94.3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49.47%。按城乡分,城镇人口366万人,增加3.5万人;乡村人口229万人,减少2.5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43%,比上年末提高0.41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0.60‰,比上年下降0.62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23‰,上升0.3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7‰,下降0.94个千分点。

表1 2022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名称 人口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595 100.00
#城镇 366 61.43
乡村 229 38.57
#男性 299 50.25
女性 296 49.75
#0-15岁 129 21.68
16-59岁 383 64.37
60岁及以上 83 13.95
#65岁及以上 61 10.25
#少数民族人口 294.35 49.47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tjgongbao/xibei/5152.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