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督促问效。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进行专项考核并开展结果运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各单位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工作总体成效进行跟踪督查并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按程序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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