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黑龙江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

  (2023年3月22日)

  2022年,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沉着应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疫情反复的不利影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踔厉奋发的进取心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不断筑牢我省经济大盘,以新作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一、综合

  国民经济。初步核算,2022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901.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609.9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648.9亿元,增长0.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642.2亿元,增长3.8%。三次产业结构为22.7:29.2:48.1。

  常住人口。据2022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显示,全省人口出生率为3.34‰,死亡率为9.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5‰。年末常住总人口3099万人,比上年减少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2万人,乡村人口104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2%,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9.3%,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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