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登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登封市统计局
根据《河南省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郑政办文[2018]11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8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以gis平台为基础,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二百余人先后参与调查,汇集了104376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经上级部门及我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我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3707.38公顷(50.56万亩),其中:水浇地为10951.95公顷(16.43万亩),占比32.49%;旱地为22755.43公顷(34.13万亩),占比67.51%,大多分布在颍阳镇、君召乡、东金店镇、石道乡等。
二、种植园地4103.88公顷(6.16万亩),其中:果园4036.16公顷(6.05万亩),占比98.35%;其他园地67.72公顷(0.10万亩),占比1.65%,大多分布在唐庄镇、颍阳镇、大金店镇、徐庄镇等。
三、林地45957.49公顷(68.9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0850.17公顷,含竹林地1.16公顷(46.28万亩),占比67.13%;灌木林地639.69公顷(0.96万亩),占比1.39%;其他林地14467.63公顷(21.70万亩),占比31.48%,大多分布在唐庄镇、颍阳镇、大金店镇、徐庄镇等。
四、草地5097.78公顷(7.65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大多分布在告成镇、宣化镇、大金店镇、徐庄镇等。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338.91公顷(32.0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727.59公顷(4.09万亩),占比12.78%;建制镇用地1393.49公顷(2.09万亩),占比6.53%;村庄用地14536.57公顷(21.80万亩),占比68.13%;采矿用地2523.13公顷(3.78万亩),占比11.8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8.13公顷(0.25万亩),占比0.74%,大多分布在嵩阳街道、中岳街道、少林街道、大冶镇、告成镇、大金店镇、东金店镇等。
六、交通运输用地3339.89公顷(5.0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28.60公顷(0.19万亩),占比3.85%;公路用地2203.40公顷(3.31万亩),占比65.97%;农村道路983.33公顷(1.47万亩),占比29.44%;机场用地24.56公顷(0.04万亩),占比0.74%,大多分布在嵩阳街道、唐庄镇、告成镇、大冶镇、大金店镇等。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86.43公顷(3.8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65.08公顷(1.44万亩),占比37.32%;水库水面924.49公顷(1.39万亩),占比35.74%;坑塘水面185.03公顷(0.28万亩),占比7.15%;沟渠427.27公顷(0.64万亩),占比16.52%;水工建筑用地84.56公顷(0.13万亩),占比3.27%;大多分布在宣化镇、唐庄镇、告成镇、颍阳镇、大金店镇等。
登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成果可作为土地利用规划、农村地籍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和土地利用动态检测等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数据库可为基于土地资源管理的宏观经济预测分析的决策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为国土资源各级规划、建设用地管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