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

  茂名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茂名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四年来,在国家、广东省的统筹组织下,在全市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66368.59公顷(249.55万亩)。其中,水田141235.94公顷(211.85万亩),占比84.89%;水浇地5265.33公顷(7.90万亩),占比3.17%;旱地19867.32公顷(29.80万亩),占比11.9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1991.11公顷(182.99万亩),占比全市耕地的73.3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897.96公顷(29.85万亩),占比11.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017.73公顷(24.03万亩),占比9.6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691.79公顷(5.54万亩),占比2.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770.00公顷(7.16万亩),占比2.86%。

  (二)园地204751.81公顷(307.13万亩)。其中,果园168003.57公顷(252.01万亩),占比82.05%;茶园643.94公顷(0.97万亩),占比0.31%;橡胶园26736.46公顷(40.10万亩),占比13.06%;其他园地9367.84公顷(14.05万亩),占比4.58%。

  (三)林地537433.59公顷(806.1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87055.66公顷(730.58万亩),占比90.63%;竹林地22382.74公顷(33.57万亩),占比4.16%;灌木林地3498.60公顷(5.25万亩),占比0.65%;其他林地24496.59公顷(36.74万亩),占比4.56%。

  (四)草地11462.63公顷(17.1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27公顷(4.05亩),占比不足0.01%;人工牧草地5.09公顷(76.35亩),占比0.04%;其他草地11457.27公顷(17.19万亩),占比99.95%。

  (五)湿地9363.51公顷(14.05万亩)。其中,红树林地333.62公顷(0.50万亩),占比3.56%;内陆滩涂872.76公顷(1.31万亩),占比9.32%;沿海滩涂8142.38公顷(12.21万亩),占比86.96%;沼泽草地12.38公顷(0.02万亩),占比0.13%;沼泽地2.37公顷(35.55亩)占比0.0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0604.87公顷(180.90万亩)。其中,城市10620.45公顷(15.93万亩),占比8.81%;建制镇10600.43公顷(15.90万亩),占比8.79%;村庄97039.11公顷(145.56万亩),占比80.45%;采矿用地2022.62公顷(3.03万亩),占比1.6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22.26公顷(0.48万亩),占比0.27%。

  (七)交通运输用地20645.42公顷(30.9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89.17公顷(1.33万亩),占比4.30%;轨道交通用地36.31公顷(0.05万亩),占比0.18%;公路用地11159.16公顷(16.74万亩),占比54.04%;农村道路用地8348.79公顷(12.52万亩),占比40.44%;机场用地0.28公顷(4.20亩),占比不足0.01%;港口码头用地193.89公顷(0.29万亩),占比0.94%;管道运输用地17.82公顷(0.03万亩),占比0.0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7888.10公顷(101.8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1198.95公顷(16.80万亩),占比16.51%;湖泊水面9.77公顷(0.01万亩),占比0.01%;水库水面13023.58公顷(19.54万亩),占比19.18%;坑塘水面36850.77公顷(55.28万亩),占比54.28%。沟渠6078.04公顷(9.12万亩)占比8.95%;水工建筑用地726.99公顷(1.09万亩),占比1.07%。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1)坚守耕地红线,筑牢发展底线。耕地保护、管控、补充、考核、监督等环节多管齐下,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提高耕地质量,打造耕地数量、质量、生态齐头并进的新格局。

  (2)坚持严管严控,以科学利用土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中,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地位,发展生态绿色经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得益彰的良性之路。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多层次深入解决发展与土地资源不足的矛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村庄规划和村庄集并整治,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利用城乡土地促进新农村建设。

  (4)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底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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