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治理
(1)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34 33 约束性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8 89 约束性
(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5.3 30 预期性
(7)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化学需氧量 — 【773】 约束性
氨氮 【40】
氮氧化物 【2949】
挥发性有机物 【1609】
(二)应对气候变化
(8)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 约束性
(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8.04】 【16】 约束性
(1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6 93(不低于) 约束性
(1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有效保障 约束性
(四)生态保护
(13)生态质量指数(eqi) 一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4)森林覆盖率(%) 60.38 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 约束性
(15)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一 不减少 约束性
【】为5年累计数。
三、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
(一)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类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积极构建生态系统健康、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利用高效的绿色发展格局。把好源头准入关,结合区域环境承载力合理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充分发掘产业园区的产业共生、循环经济发展潜力,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积极培育壮大绿色新动能。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聚焦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健康医疗养老、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创意等八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绿色发展理念和方法融入企业生产全过程。
(三)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双减”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提高清洁低碳能源比例。
(四)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重点推进铁路、水运建设和电力、钢铁、水泥、矿产品生产加工等重点行业物料运输结构调整,构建大宗物料绿色运输体系。推动车船升级,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柴油货车,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推进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仓储、绿色物流,构建绿色流通体系,减少物流流通环节环境污染。
(五)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美丽河(湖)建设。将“生态 ”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进传统产业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运营维护和回收处置利用绿色化。积极倡导勤俭节约、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干部培训体系,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将绿色生活方式体现到市民生活的各个环节。
(六)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积极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对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重点领域及行业的环境监管,指导和督查企业、行业重大减排工程的实施。加强对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管,支持水泥、钢铁等行业开展碳捕获、碳利用技术的研发。逐步建立温室气体监测网,将温室气体的排放监管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开展青阳县、石台县森林碳信用登记、流转和保护系统建设,科学评估区域内森林碳汇价值,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专栏一: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重点工程
1.新能源领域: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天然气替代燃煤工程等项目。
2.节能环保领域:支持低热值生物质气低氮燃烧与含焦油废水协同减排的研发。
3.金属冶炼及加工产业:支持高精度铜板带、高强高频高导铜线材等高端制造技术,推动钢铁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发展镁基复合材料。
4.碳减排领域:支持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实施co2减排重大示范工程,实施零能耗建筑示范、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公共建筑分布式能源推广示范。
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污染物深度治理,加强大型燃煤设施的烟气净化设备的安装与管理,净化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重点开展水泥、钢铁、石灰和石膏、铸造等行业高污染排放行业的防治,全力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全市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治理清单,深化工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物料储存、物料运输、厂区道路等无组织排放管控与治理。
2.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将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试点建设“绿岛”,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强化油气回收设施的运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