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鼓楼区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民健身是提升人民身体素养、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人民全面发展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人民身体素养、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多元化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健康鼓楼为着力点,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优质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激发市民参与和观赏体育运动的热情,推动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有效刺激体育需求,培育和扩大体育消费人群,提升鼓楼市民生活品质,为鼓楼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建成覆盖全区、功能齐全、均衡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全面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格局;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体性体育竞赛规范化、品牌化;全民健身科学化指导水平不断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3%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6%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化建设,优化场地设施资源配置和综合高效使用。在取得相关部门的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后,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边角地等因地制宜配置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足球场、小型篮球场、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探索复合用地模式建设健身设施。支持与文化、教育、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共建,与园林、建设等部门合作,利用旅游景区、公园等设计建设全域体育场所,补齐区级体育设施的短板。加快体育场地设施更新换代,推广二代智能路径、智能健身驿站、智能健身步道,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商业综合体楼顶等空间建设改造为体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体育场地设施,提升城市品质。

  加强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公益开放服务和市场运营,探索低偿收费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维护管理体制和机制。适当延长现有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时间,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用。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加快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实现智慧化线上远程管理和运营“一键通”,提高服务效能,满足开放要求、符合安全标准,提升服务品质,保障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园林中心、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鼓楼生态环境局、十街镇)

  (二)优化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企业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社区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活动,充分发展区域特色和资源优势,形成区域特色运动项目布局。继续开展“一区一品”“一区多品”赛事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释放“全民参与、全民欢乐”效应。

  结合全运会、省运会开展群众赛事活动,组织参与“我要上全运、我要上省运”系列赛事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大力推进居家健身、线上健身和云端赛事,完善线上线下融会贯通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互动新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推动体育健身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卫健局、鼓楼公安分局、十街镇)

  (三)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完善“体育总会、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枢纽作用,推进区“1 3 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备案健身团队),街镇“1 2 3”(1个街镇体育协会或文体工作站,2个单项体育协会或人群体育协会,3个备案健身团队)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健身站点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鼓励和支持健身团队向所在地街镇申请备案。

  落实《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办法》《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提升其承接赛事活动组织、运动项目普及培训、人才培养等能力和水平,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培育2-3家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民政局、十街镇)

  (四)提升科学健身服务供给能力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年龄结构、等级结构,加大培训力度,扩大队伍规模,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体育院校毕业生等各类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市民提供公益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全榕健康”志愿服务品牌。

  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体卫结合创新发展,建立完善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实现体育部门与卫健部门资源共享。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资质的医疗、科研等机构开展体质测试、疾病监管、运动干预、运动康复和营养膳食等服务。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简单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居家健身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委文明办、区卫健局)

  (五)促进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建设老年人健身设施,提高适老化程度;创编、推广、普及老年人喜爱的健身项目,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发挥老年体育协会作用,建立健全区、街镇、社区老体协组织,积极组队参加省、市级老年人运动会。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积极组队参加市残运会。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十街镇)

  (六)体育产业规模提升结构优化

  加大体育产业创新资源集聚,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吸引社会力量向体育领域注资,盘活各类体育资源,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发挥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提升体育企业竞争力;引进社会关注度高、观赏性强的国际顶级赛事,依托西河智慧体育公园、吴清源杯世界女子围棋赛,培育一批具有鼓楼特色的体育精品赛事,提高体育赛事活动规格,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扶持体育培训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和品牌输出,支持退役运动员、退休教练员创办体育培训机构,支持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发展,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进学校。全力配合福州市创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大力培育群众体育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十街镇)

  (七)推进全民健身新融合发展

  加快体教融合。完善体育与教育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健全“体校主导、一校多点、体教融合、产业支撑”的青少年训练培训新模式,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新格局。鼓励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建设力度,健全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流通渠道。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加强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健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进体卫融合服务下基层。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等体卫融合实体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体卫融合服务中心。加强运动处方师培训,推进体质健康干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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