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建立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程管理体系,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种植户建立粪肥施用台账,探索建立区级粪肥还田和监测机制。到2022年底,所有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全部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到有效管控;到2025年底,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全部达标配建。

  2.加快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开发利用

  加快作物秸秆等饲料化技术研发和集成。支持组建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农作物秸秆收集、加工、贮运中心,推进秸秆饲用产业化,引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实现农牧循环发展

  统筹规划畜牧业发展和种植业结构调整,以地定养,以养定种,持续推进种养结合。支持中小规模场通过堆沤发酵,就地就近还田,提高土壤肥力。引导社会资本在养殖密集区建立大型沼气工程和有机肥厂,为改善蔬菜、水果品质提供精细化有机肥。支持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配套建设液体粪肥田间贮存池、输送管网设施,示范带动粪肥还田。

  4.推进绿色养殖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引导养殖业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转移。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推广绿色发展配套技术,提升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工程

  围绕畜牧业自动化、畜牧业智能化和“互联网 畜牧”,全面提升畜牧业科技水平,实现畜牧业现代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1.提升畜牧业自动化水平

  大力推进畜牧领域的“机器换人”,每个主要畜禽产业建立2个以上示范场,全面推广自动喂料系统、草食家畜全混日粮配制与饲喂、排泄物清运与综合利用、环境控制等关键机械设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的集成配套,加快养殖机械升级换代。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到2025年,部省级示范场达到2个,生猪、蛋鸡、肉鸡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全程机械化。

  2.提高畜牧业智能化水平

  加快传统产业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发展智能养殖利用新技术,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疫病防控、检疫监督、畜禽屠宰、监测预警、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造养殖、屠宰、流通、加工全程监管链条。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推广线上线下和现代物流结合销售模式。指导企业开展数据直联直报,构建畜牧业动态数据库,促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与产业有机融合,实现各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奶牛养殖云平台,加强智能化奶牛场建设。到2025年,奶牛场实现智能化全覆盖,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全部实现经营管理智能化。

  3.推进“互联网 畜牧”(电子商务)发展

  充分发挥互联网大市优势,创建“互联网 畜牧”,着力打造一批知名的畜产品电商企业。引导畜牧养殖、畜产品加工企业、饲料兽药企业在电商平台、农产品大宗交易市场开展网上营销,创建一批全省知名的畜牧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建立面向消费者的产品信息可视、质量可追溯的智能化透视系统,破解“杀白”禽产品信任瓶颈。加快普及畜牧业物联网技术,组合无线传感器监测、智能调控和远程监控系统、二维码等畜产品标识显示技术,建设一批智慧畜牧业示范基地。

  (六)畜牧产业链升级工程

  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稳步提高全区畜禽生产综合发展水平。重点是通过提升养殖规模化水平,加强优质饲草饲料基地建设,构建畜牧业全产业链,打造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新牧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1.加强优质饲草饲料基地建设

  优先发展苜蓿、燕麦等紧缺饲草,建设一批优质专用饲草料基地,以奶牛养殖大县为重点,扩大全株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继续推进整县粮改饲项目实施。到2025年,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饲料产量达到40万吨。

  2.提升饲料兽药质量

  继续做强做优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和兽用原料药产业,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快生物饲料、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和原料药等研发。支持企业强化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水平,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持续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打造更多具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企业。不断增强监管能力,重点加强互联网饲料兽药经营监管,促进饲料兽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饲料兽药品质,组织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非法添加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3.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

  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加快适度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紧密合作,属地规模养殖场(户)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发展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引领适度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提高生产、疫病防控和产品收益能力。到2025年,全区畜禽养殖综合规模化率达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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