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发展创业及股权投资机构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创业投资机构、科技保险机构等。加快建设廊坊科技金融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布局科技支行。做大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引导银行、担保等金融服务机构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产业链融资、投贷联动、股权质押融资等新型融资产品。加强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债券融资力度,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三、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强化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鼓励科技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境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境外市场挂牌上市融资。探索成立产业并购基金,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性并购重组,提高整体实力。扩大上市后备资源储备,选择成长性好、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后备资源库,有针对性开展上市培育。
第十九节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投融资、保险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建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加快引进京津两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到2025年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0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7件。
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推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防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支持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和对外合作。
第二十节 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
一、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重点推进香河机器人国际创新园、固安国家智能制造国际创新园建设,支持有条件县(区)、开发区瞄准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创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国际合作示范区,营造适宜特定国别(地区)高端要素聚集的良好环境。鼓励市内重点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联合国际创新资源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等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加速对海外高端创新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利用。
二、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
支持我市科技领军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直接利用境外高端人才、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开展研发活动,对于拟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根据需求给予“一对一”帮扶。着力推动我市科技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合作,共建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海外技术推广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企业孵化器、科技或产业国际创新园等,支持优势产能与技术成果输出,促进技术、资本、人才互联互通。
第二十一节 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一、健全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机制
实施市级重大科技计划专项,围绕临空科技、大数据、新型显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联合研究和协同攻关,探索建立“揭榜挂帅”、“赛马”科技攻关机制,着力突破一批杀手锏技术,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布局一批未来技术,形成一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打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严重受制于人状态。编制“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引导企业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研发应用。
二、统筹科技创新资源配置
优化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平台、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科技、人才、金融、产业、财政等领域的政策协同。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推动科研机构分类支持试点,加大对基础类、公益类科研机构稳定支持力度。深化“三评”改革,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大的科研相关自主权,推进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试点,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为绩效导向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活动,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等支持方式,努力实现科技资源高效供给和综合利用。
三、加强创新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勇于创新、敢闯敢试”的廊坊双创文化。组织开展一批具有全国品牌性、标识性的高层次创业大赛和高端创新论坛活动。加强各类媒体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生动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积极培育创客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尊重科学家和企业家的氛围。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开放。依托高校、科技型企业,建立一批主题性科普教育基地。支持各类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开展科普服务,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阅读活动,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构建科普服务新平台。探索“互联网 科普”,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促进科普产品在基层和大众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