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条 扩大交通宣传教育典型示范成效

  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进农村和社区,发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进小学和幼儿园,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进运输企业,对重点驾驶人开展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实行“面对面”、“点对点”教育,切实提升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素质,让交通安全宣传进家进户,让交通安全宣传上街上路,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35条 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交通治理

  通过网络、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开辟市民建言献策渠道,推动交通问题社会协同治理。搭建交通拥堵治理互动平台,邀请民众、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就交通治理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讨论,推动社会各界在治理理念和思路上的逐步统一。

  第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

  良好的保障和实施机制是影响规划实施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应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指导,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创新投融资政策、保障用地及实施动态评估,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切实保障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综合协调机制

  推动规划统筹实施,确保本规划对“十四五”交通发展的指导作用。强化朝阳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交通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认真制定、执行年度计划,分年度落实好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以上位规划和本规划为指导,确保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符合上位规划、本规划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保障资金投入

  应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保障“十四五”规划中的各项任务资金投入。坚持交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财政性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应向规划的重点项目倾斜。推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社会化、经营机制市场化、管养方式科学化。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灵活运用项目融资方式,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第三节 落实规划用地

  制定居住、商业开发区域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时土地开发与周边道路(重点为支路)建设开发一体化(捆绑式)的政策,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储备与批次供地的保障制度,城区功能疏解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预留,并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交通枢纽、公交场站、交通接驳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在用地紧张、场站停车矛盾突出的地区,可在取得相关规划审批许可后,与绿化、公建等用地相结合安排交通功能。

  第四节 动态监督评估

  根据规划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监督检查、综合评估,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及时把握发展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首先,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其次,强化对约束性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最后,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评估,适时调整,进一步增强规划对朝阳区交通行业“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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