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 开展综合性执法检查,一次检查多个事项,2022 年共检查企 业 1058 家,立案查处 137 件,处罚金额累计 350 余万元, 移交公安机关 2 起。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 障了环境安全。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取得成效。高位高效高质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2022 年 11 月 18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 名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微山县作为济宁市 唯一被授予“第六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县拥有区域自动站 14 个。全年平均气温 15.5℃ , 比常年偏高 1. 1℃ 。极端最高气 温 37.6℃ ,极端最低气温-8.6℃ 。年降水量 771.3mm ,较常 年偏多 24.4mm 。年 日照时数 2171.9 小时, 比常年偏多 4.9 小时。

  社会用电量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全县社会电力消费量 213659 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5.01% 。其中第一产业电力消费 量 5691 万千瓦时, 同 比增长 10.4% ;第二产业电力消费量 131668 万千瓦时, 同 比增长 15.37% (其中工业电力消费量130527 万千瓦时, 同 比增长 15.71%) ;第三产业电力消费 量 26041 万千瓦时, 同比下降 38.55%。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 起, 死亡 3 人。其中建筑业事故 3 起,死亡 3 人。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成iii 类标准地震应急场所 3 处, 占地面积共计约 17.55 万平方千米,震时可临时疏散安 置 6.9 万人。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共配备了 16 种应

  急物资,完善了相关配套设施。同时,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国际防灾减灾日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人口、就业、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发展总体均衡。年末全县常住人 口 60.99 万人,城 镇化率 54.55%。户籍总人 口 72.09 万人。其中城镇人 口 33. 18 万人,乡村人 口 38.91 万人。男性 38.36 万人,女性 33.73 万 人。出生 0.47 万人,死亡 1.04 万人。

  就业创业齐头并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3154 人。坚持 兜底帮扶,聚焦南四湖退养渔湖民安置、微山湖旅游、疫情 防控等领域,开发完成城乡公益性岗位 4429 个。推行创业 担保贷款一次办、提速办、简便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9745 万元,扶持创业 405 人,带动就业 1597 人。实施“就业援 助月”“五进五送”等专项行动,全方位开展线上线下招聘 会,累计提供就业岗位 9900 余个。

  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0822元,同比增长 5.9%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9214 元,同 比增长 5. 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1802 元, 同比增长 7.5% ,高于城镇居民收入 2.4 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坚强有力。坚持民生为本,推动完善覆盖全民 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费,全年为 9588 人代缴保费 95.88 万元,为 6570 名机关事 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4.38 亿元,为 14713 名企业养老 保险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5.35 亿元,为 12.79 万名城乡居民 发放养老金 2.66 亿元。严格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深 入企业现场宣传惠企政策,积极帮助指导申请。全县共有 13 家企业申请缓缴,全县 9 家快递企业 185 名从业人员参保工伤保险,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 100% 。全县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 51512 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人数达 39.43 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 39398 人,工伤保 险参保人数达 46709 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 65 万人。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 598445 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31697人。参加生育保险 43072 人。 医疗、生育保险基金 支出 64833 万元。

  全县共设置320 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站) 。全年国家 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4915 人。

  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成效。全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01 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626.2 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人数 12752 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7012.7 万元。全县 9916 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补贴。 其中 5769 名重度残疾人,4147 名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支 出 1834.3 万元。全县为 3827 名 60-79 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 762 名 80-89 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117 名 90-99 周岁经济困 难老年人、10 名享受增发 85 元护理补贴低保老年人,共拨 付老年人补贴 487.8 万元。全县共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 110 处,养老床位 5221 张, 比上年增加 544 张。

  全县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21 个,拥有床位 3439 张, 入住人数 1062 人。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8472 户 13553 人。其 中城市 453 户 801 人,农村 8019 户 12752 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7638.9 万元。城乡特困人员 3143 人,全年发 放救助供养金 4396.9 万元,接受社会捐赠 1266.95 万元。

  注:

  1.按照 gdp 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 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 2021 年,全县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 427.90 亿元,按不变价

  格计算, 比上年增长 7.8%。

  2.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 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最终核实数以《微山 统计年鉴2022》公布的数据为准。

  3.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 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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