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 27.23 亿元, 比上年增长 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7.31 亿元, 下降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8.25 亿元, 增长 9.4%。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185.77 亿元,比上年年末增长 20.1%,其中住户存 款余额 94.48 亿元, 增长 21.0%;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 219.87 亿元, 增长 30.0%,其中短期贷款 71.82 亿元, 增长 19.1%;中长期贷款余额 142.94 亿元, 增长 36.1%。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共有小学 9 所, 招生 970 人,在校生 6333 人,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 100%;初中 4 所, 招生 831 人, 在校生 2465 人, 初中入学率达 100%;九年一贯制学 校 3 所,招生 316 人,在校生 1178 人;完全中学 1 所,招生 339 人,在校生 1771 人, 毕业生 694 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含技工学校) 2 所,招生 377 人,在校生 1064 人,毕业生 383 人。 义务教育中小学专任教师 938 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 专任教师 84 人。全区共有幼儿园 21 所,其中省一级幼儿园 4 所,省二级幼儿园 7 所, 省三级幼儿园 10 所; 在园幼儿 7838 人, 幼儿园专任教师 318 人。

  2022 年专利申请受理量 274 件,专利授权量 357 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5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5 家, 累计 57 家; 新增省级科技型企业 31 家, 累计 149 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全区共有文化馆 1 个, 乡镇文化站 7 个, 图书馆 1 个, 总藏书 46.4 万册; 艺术表演 280 场, 艺术表演观众 47.1 万人次;拥有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6.61 万平方米;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 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13 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88 个;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 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33 处;拥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支中心 1 个, 省文化强镇 1 个, 市级文化强镇 1 个,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 9 个,市级文 化示范村(社区) 28 个,区级文化示范村(社区) 29 个。建成东海贝雕艺术博物馆 并入选省级非遗工坊创建单位,温州技师学院入选市级非遗工作站,海陶、水族贝壳 入选市级瓯越百家坊, 6 家文化驿站入选市级星级文化驿站,区渔文化艺术普及工程 入选省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案例,海霞文化入选省文化标识创新培育项目。

  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馆 1 个,体育场地设施面积 49 万平方米;现有篮球场 63 个, 门球场 14 个, 健身苑点 150 个, 登山健步道 6 条。 全年参加体育运动会人数 10000 人次,获国家级以上比赛金牌 2 枚,获国家级以上比赛银牌 1 枚,获国家级以上比赛 铜牌 3 枚;获省级体育比赛金牌 5 枚、 获省级体育比赛银牌 3 枚、获省级体育比赛铜 牌 4 枚;获市级体育比赛金牌 7 枚。承办省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健身排舞比赛,市职 工运动会飞镖比赛、市全民健身跑比赛(洞头站)、市第二届全民篮球赛。

  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95 个,其中医院 3 家,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社区服务站 15 家,村卫生室 28 家,个体诊所医务室 32 家。卫生技术人员 842 人,其中执业(助理) 医师 398 人, 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 2.56 人; 注册护士 324 人。 医疗机构年诊疗 121.45 万人次;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412 张, 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 2.65 张。妇幼健康管理服务不断强化, 实现连续 18 年孕产妇零死亡,产妇住院分娩 比例达 100%。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6‰ ,婴儿死亡率 1.6‰。

  十、人口、人民生活

  年末户籍总户数 5.26 万户, 户籍总人口 15.36 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 7.12 万人, 乡村人口 8.24 万人。按性别分, 男性人口 7.84 万人, 女性人口 7.52 万人,分别占 总人口的 51.0%和 49.0%。据卫健部门统计, 全年出生人口 688 人, 出生率 4.48‰; 死亡人口 906 人,死亡率 5.90‰;全年人口自然减少 218 人,自然增长率为-1.42‰。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315 元,同比增长 6.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091 元, 同比增长 8.6%。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 1.58 缩小为 1.54。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38663 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9383 元,比上年 分别增长 8%、10%。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 29.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 33.0%,分 别比上年降低 1.1 和 0.2 个百分点。 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63.8 平方米,农村 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68.8 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 42 辆,每百户 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 31 辆。

  表 2:2018-2022 年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元)

  名称 2022 年 2018 年 五年递增%

  消费性支出 38663 28089 6.6

  食品烟酒 11280 9706 3.1

  衣 着 2750 1925 7.4

  居 住 10260 7128 7.6

  生活用品及服务 3583 1850 14.1

  交通通信 3658 2706 6.2

  教育文化娱乐 3981 2784 7.4

  医疗保健 2365 1400 11.1

  其他用品及服务 786 590 5.9

  十一、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1932 人, 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116 人。年末城镇登记失 业人员 404 人。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 8 场,其中赴外招聘 2 场,共提供就业岗位 1124 个, 达成就业意向 253 人, 开发公益性岗位 53 个,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上岗 35 人。

  全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2461 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7898 人, 参加失业保险 17765 人, 参加工伤保险 3792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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